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安徽龙国律师事务所江国律师解答:
律师好,我们夫妻关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三年了!请问律师:我们可以离婚吗? 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说: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因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属于法定离婚的条件。所以这位观众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离婚。
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另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共有财产,应根据双方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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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分居3年呢?当初是谁的错造成现在的局面,很多问题值得探讨。第一,目前虽然没有离婚,老婆是否依然爱你,有没有和别的男人来往。第二,如果当初是老婆有错在先,你是否原谅她,爱她如初。第三,如果是你的原因造成的分居3年,你有愧疚吗?是,就要主动认错,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爱她的,找她谈心,将来如何待她,必须得保证,特别要有诚实的心态。最后祝你早日和好,白头偕老。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起诉后另一方不同意,你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
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首先,在离婚问题上,所谓的分居两年这个时间,只是双方在采取诉讼离婚的时候,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而已。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实践,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证据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根据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双方分居两年的这个时间不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绝对依据,法院还要根据双方分居的原因和在分居期间是否履行夫妻义务进行综合分析。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这里面保函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