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两年缓刑是什么意思_死刑缓刑2年啥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5:54:23 人阅读
导读:1.死缓制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我国刑法第48条、50条规定了这一刑罚执行(量刑)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

1. 死缓制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我国刑法第48条、50条规定了这一刑罚执行(量刑)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它不是独立的刑种,前提是犯罪分子要被判处死刑,可以说是死刑的一种“变通”。死缓制度是为了限制死刑而特别设置的一项制度安排。

2.死缓的适用对象

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3.死缓的功能价值

(1)贝卡利亚指出,死刑的适用使一切潜在的司法错误变成无可挽回。“死刑作为不可补救的刑罚,相对于人类证据不可避免的不完善性,是不足取的”(《贝卡利亚刑事意见书6篇》),因此,保留一定的余地是有必要性的,死刑毕竟是生命刑,生命一旦被剥夺就无回转可能,对待生命,法律也必须十分慎重。死缓制度能体现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也与国际“轻刑化”趋势相呼应。

(2) 另外,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即使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处长期的自由刑对其的震慑作用,也非常可观。对人类心灵产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持续性。“因为,最容易和最持久地触动我们的感觉的,与其说是一种强烈而暂时的运动,不如说是一些细小而反复的印象。”(《论犯罪与刑罚》)

4.死缓的核准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235条、237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5.死缓期间或期满后的处理

刑法第50条有规定: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但未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6.法律依据

(1)刑法第48条、第50条等;

(2)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237条等。

供参考。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死刑缓刑简称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实践中,大多数的死缓可以顺利度过这2年考验期,减为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刑缓期执行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刑罚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死刑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制度。 1.适用条件(1)罪犯判处死刑,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适用死缓的实质条件。 2.考验期的计算方法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判决确定以前的羁押时间,不计算在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期限内。 3.死缓的法律后果(1)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无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死缓执行期间又故意犯新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4.死缓假释、减刑的最低限度 在死缓考验期之外,必须在监狱至少服刑12年。这样,至少需服刑14年。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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