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收据具有法律效力_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9:23:37 人阅读
导读:收据证明对方收到你的钱了,是最基础最原始的凭证,当然在法律上有效。但注意,在财务处理上收据可不能代替发票,发票可以入账,收据是不可以的。第一,关于收据、收条是否...

收据证明对方收到你的钱了,是最基础最原始的凭证,当然在法律上有效。但注意,在财务处理上收据可不能代替发票,发票可以入账,收据是不可以的。

第一,关于收据、收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在内容上合法,意思是收据和收条上记录的是真实存在的收支或借贷情况;二是在形式上合法,意思是填写收据和收条的过程是自愿的,没有欺诈、强迫等情形。

第二,收据一般指已经印刷好的财务会计凭证,如果您提到的问题属于此类,按照收据的格式和项目要求,实事求是地全面填写、不留空项就可以了;

第三,收条一般指在空白纸张上书写的证明材料,这就要求将双方的姓名或名称、收支或借贷的钱或货物的数量、产生收支或借贷的原因、是否有利息或保管费用、发生的日期、以及其它相关内容都记录在收条之上,并由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记载的内容越详细,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就越小。

第四,收据或收条只要符合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了使收据或收条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推荐三种方法:一是到区县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收据或收条公证手续(可到区县司法局询问公证处的具体情况);二是邀请与双方都熟悉、且关系良好、具有威望的人担任中间人,见证收支或借贷过程,并在收据或收条上签字见证;三是用手机将填写收据或借条的过程拍摄下来,增加视频和音频的证据。以上三种方法,办理公证的法律效力最强,拍摄填写过程的方法最简单。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完整的收据可以确认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4、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扩展资料:收据的作用: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收据种类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收据是收到财物后写给对方的字据。可以确认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4.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收据也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钱物往来的凭证。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收条的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收条在写作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是替别人代收的,应在题目使用“代收到”字样,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三个字。

  收条的语言一般较为简单,篇幅往往短小精悍。不涂改。数目要大写。

  收条范文及评析:

  【 范 文 一 】

  代收到

  刘晓红同学还给张琼老师的网球拍一副,完好无损。

  代收人:李群

  ×年×月×日

  【 范 文 二 】

  收 条

  今收到高山乡铁匠沟大队马胜田、牛兴旺二同志送来的棉花技术承包合同资金叁仟圆整。

  湖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

  经手人:张玉山

  ×年×月×日

  【 范 文 三 】

  今收到

  新桥大队王庄生产队养鸡专业户王学真同志夫妇共同损赠的办学经费伍佰圆整,生产白品种 鸡娃伍拾只。

  长沙农业技术学校(盖章)

  经手人:王国锐

  ×年×月×日

  【 范 文 四 】

  收 到

  3238钻井队送来×年第四季度会计报表叁份。

  湘南矿区财务科(印)

  经手人:何成

  ×年×月×日

  评析:

  以上四则收条。第一则为代收条,后三则是收条,范文三以“今收到”作标题,范文四同范文三差不多,也以“收到”作为标题。代收条也是收条,只是代收人不是当事人,而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收条要求将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目以及物品的大小规格式样等一一说明,同时还要写清是从谁那儿收的。收条的落款要求经手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而不能仅仅有个单位的名称。收条不能涂改。钱款数目也要大写。

  这四条,第一则代收球拍一副,并特意注明“完好无损”,言语简洁,说明清楚。第二则交待了送款人的具体姓名、送款数目及送款理由。第三则交待的也很清楚。第四则虽说只有一句话,但也将收条的内容全部写出。从以上这四则收条来看,收条写作“务去陈言赘语”,该说则说,越简越好。

本人学会计出身,首先说发票和收据的相同点:发票和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收支了某项款项;

  不同点: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他的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而有些人只是为证明他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发票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发票。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其实商品含税和不含税是指商品价格含税和不含税。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开的是普通发票,它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如果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它标示的价格就是不含税的价格。

  也即: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而无法列入成本费用。

  一、关于收据

  1.收据的类型含收款收据及付款收据。涉及往来类的收据(不能与收入费用挂钩)的收据,可以用来做账;付款收据也可做账,但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据能否入账,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收据可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制的原始凭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样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可以入账。

  2.涉及的费用,你收的是收据,如果是农产品或废旧物资等,你可以拿来作账,但要税前扣除。如果是向正规公司购进原材料不索要发票,这不仅仅是你公司利益受损,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罚款。

  3.行政事业单位的专用收据可以做账。

  4.资金往来收据,应到地税局领购,才是规范的。

  5.自制的原始发票可以入账,包括去文具店买东西的收据,但是在交税时,都要扣回来。

  二、关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

  至于入账方面,收据可不可以入账,有些人听了,斩钉截铁地说“不可以!”其实,这样的回答是片面的。说收据可以入账或者不可以入账都是以偏概全。在一些情况下,收据是可以入账的,但是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收据是不可以入账的,要具体情况区分对待。

  审计审查时,对于原始凭证的票据,一般依据的是“合理”、“合法”两条,而税务机关的依据就只有合法一条,当然,对于一些金额较小的开支,如果合情理,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也是不会追究的,比如企业饭堂在自由市场采购的一些菜品,这些小额开支是不大可能取得发票的。自制收据有时候欠缺“合法”性,所以一般不能据以入账。

  一般来说,收据可以用在企业内部的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对于外部的支出,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原则上是必须要有发票的,但是,如果是在一些行政部门交纳管理费用,有时候对方开具的是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这种收据是可以入账的,比如一些地方的会计人员后续培训是由当地财政举办的,财政局举办的培训收费,开具的就是这种收据,企业可以依据入账,还有一些企业收取的手续费,开具的是统一制定的收据,如到邮政甚至一些银行进行转账支付,其收取的手续费所开具的票据就是专用专制的收据,是可以入账的。如果企业对外发生的一般经济业务,取得收据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据以入账,进入了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甚至追加罚款。但是,对外的经济业务中,有一些业务由于不符合发票开具的条件而不能开具发票的,可以开具收据入账,比如支付的合同违约金等。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规定:“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收据不能入账的理解应该是从此而来。

  从经上规定可以看出“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也就是说,企业在采购及经营活动中应该取得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凡涉及损益的项目,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能所得税税前列入(也就是常说的不能入账),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所有费用均需要发票,所有采购(最后要转入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也需要取得发票;其次涉及资产增加的项目也需要取得正式发票,比如原料采购、进货需要正式发票,再比如购买机器设备带来资产的增加,从长期看固定资产通过折旧的形式进入费用,所得税税前抵扣,也需要取得正式发票,同理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均需取得发票。其他方面收据是可以记账的,比如付款业务:某公司一次性购入100万元商品,第一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的付款已没有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了,这时候收据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

  收据能不能入账,实际是能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问题,如果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收据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记账,但不能税前列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剔除。

收据具有法律效力。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收据可以用来证明收到了某货物和款项。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收据和收条、借条、发票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收据和收条的性质相同。区别仅仅在于前者适用对象是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之间,后者适用对象是自然人之间。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

(2)借条与收据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在法律上属于借款合同,是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款项的凭证。它既能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若持“借条”起诉,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而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它只是一种受到款项这一事实状态的书面证明,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需有其他证据加以辅证或对收条的产生原因进一步分析。因此,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

(3)发票和收据有一定区别。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无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的角度来说,在正式的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费用时都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发票和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票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另外,如果要计入单位的成本费用,必须使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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