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做分公司负责人_领导让我做财务负责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23:32:37 人阅读
导读:财务属业务类专业技术性工作,一般不懂财务的人做财务或抓财务工作,那是‘外行当盲人,越看越看不不见,让人买了还不知是怎么卖的″。但是如今社会,知识化、专业化队伍正...

财务属业务类专业技术性工作,一般不懂财务的人做财务或抓财务工作,那是‘外行当盲人,越看越看不不见,让人买了还不知是怎么卖的″。

但是如今社会,知识化、专业化队伍正在建立或健全,在人亊工作安排上,党政组织人事部门或社会各经济组织机构,在工作职位安排或使用上,仍然存在知识专业不对口的问题产生,这也是在用人上,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换岗使用的实际表现。

不过就本人提问?“领导让我做财务负责人?“。对于这个问题?如本人学过财务懂财务业务的话,那就是内行抓内行,没有财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纯属对财务行政业务方面的亊抓抓或上传下达而已,只要守纪律懂规矩就没风险。财务工作嘛,熟中生巧边学边熟悉,只要有信心或决心,拜人为师,爭取由外行变内行,久而久之没有学不到的东西。

综上所述,就提主所提问题?本回答所叙述的内容,答案就在其中。

以上就提问题答,是否有帮助,供参考。

首先,你说错了,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法人,应该是“负责人”吧。

其次,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其实全在母公司(老板),因此,你可以担任!

个人认为不应该同意担任法定代表人,原因如下:

其一,让一个普通员工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做法本身就有问题。一般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大多是董事长或总经理之类位高权重的人,在企业有相当的影响力,能代表得了企业。

其二,老板出于什么考虑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你要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如果老板是出于信任和认可,想重用你,绝对不会仅仅只让你当一个法定代表人,应该会提拔你到相应的职位。况且,一个在企业工作了多年的老员工,如果还只是一个普通员工,说明领导可能觉得你好用,但并不认为你可以担当大任。所以,我觉得,很可能老板只是想找个人来替自己承担责任。

其三,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你担不起。

以上为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你好,我是锟哥,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都挺好》最近刷爆了朋友圈,虽然笔者我没时间看,但是关注了一下豆瓣的评分,还是挺高的!可以说国产的电影,电视剧,甚至是动漫最近几年发展得非常迅猛,一改以前的套路,抄袭,有了自己的想法,更展现了这一代电影人和演员的实力!

据说剧情很接地气,讲普通人家生活的酸甜苦辣,讲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虽然平凡但耐人寻味,演员都是实力派,所以颇受好评!

那么《都挺好》中蒙总让明玉去分公司当总经理,又是给她股份,现实中会存在这样的老总嘛?

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非常多!目前的时代已经不仅仅只是靠着薪资和表面的分红就能够留住人才的社会了,大家都是一切以利益为前提,没人和你谈感情,虽然很冷酷,但这是现实!

举个例子你就会知道了,在我身边有个朋友就是开餐馆的,在我们这里专门做上海本地人的生意,而他所聘请的厨师长也是烧得一手好菜,并且经验尤其丰富!大家都知道一家餐厅里老板是规划者,厨师才是灵魂,如果厨师走了,换了,那么自然会带走,甚至改变餐馆的风味。

所以我朋友为了留住厨师,不仅给他每个月高昂的薪资,还给了他非常多的餐饮股份。也就是说每年的业绩只要有提升,甚至保持着稳定,他就可以拿到一笔不小的分红!这就像所谓的激励机制,让一些元老,员工,甚至骨干觉得自己在为自己拼搏,而不是拿着死工资为老板打工!


在目前的社会上,人才不仅仅停留在技术和能力,现在越来越多的高薪人才有着强大的客源,人脉,甚至还有经验和技术!所以全方位的人才是需要一家公司高薪聘请,甚至挽留的!但是同样的,物以稀为贵,你看中的,别人也会看中。于是出现了所谓的猎头公司,这些公司专门以挖墙脚出名。那么作为老板如何防范猎头公司,甚至手下的骨干跳槽呢?只有给他们股份,让他们只有在自己的公司干,才有更多的收益,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为自己干活!

所以,《都挺好》这部连续剧看似是一部虚拟的电视,但是素材都是从现实中提炼的,反应的也是目前社会和商场上的一种趋势和现状!最后我想问问大家,这部连续剧你看了吗?觉得如何?

感谢⭐点赞和关注⭐。更多更好的逻辑期待与你分享!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很荣幸能帮您解答这个问题,如果帮到您了,请给给我的采纳哟~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不是一个意思。

首先法人不是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定代表人是有生命和自主意识的独立人格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登记在公司当中能够代表公司签订相应合同的人。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就不能随意更换。

法定代表人有两种,一种是实际的法定代表人,另外一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即使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不对其处以刑罚。

挂名法定代表人如何规避风险?

第一,与实际控制人签订挂名的协议。

第二,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

第三,将公司的管理权书面委托给其他人行使。

第四,发现公司经营有异常留心保留证据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当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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