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什么要一房两卖_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1:07:57 人阅读
导读:我认为:一、购房合同虽然已备案,但开发商会否一房两卖完全取决于开发商。二、合同没有备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若后一个买受人(善意取得)的合同没备案,但已实际取得...

我认为:

一、购房合同虽然已备案,但开发商会否一房两卖完全取决于开发商。

二、合同没有备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若后一个买受人(善意取得)的合同没备案,但已实际取得了房产,那么前一个买受人的合同虽然备案但不能对抗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后一个购房者)。

三、购房者的利益只能向开发商追偿。

新手买房,应多注意细节问题。

1、制度层面看,由于目前实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从技术层面已经行不通了。

2、从实践层面分析,你看中房子后,应及时与开发商敲定合同细节,让开发商尽快签字盖章,尽快履行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3、一旦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你看中的房子就不会被卖给别人了。即便开发商违规卖给别人,也是别人无法够得房产,那你的合同权益及房子也是受保护的。

4、如开发商在承诺期内,未将备案的合同交付给你,那你一定要去要。如开发商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很可能你的房子就是被卖给别人了。这时要保管好合同、发票等资料,以备诉讼之用。

总之,新手购房,要多留心,感觉有疑问,及时查询,及时解决问题。

拿你的钱,为你建房,还要攒你的费和税。

开发公司明知违法,还一房二买,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普通存在,前些年多些,现在基本上没有了。现在基本都是网签系统控制房源,签了合同就无法再卖,开发公司没有一房二卖的机会了。那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我想主要基于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开发公司资金短缺,被迫无奈,铤而走险,主动被迫一房二卖。开发公司选择一房二卖,无非就是为了钱。开发公司面临经营困难,资金短缺,想通过一房二卖凑集资金,解决资金困难。不违法,直接死,违法还有一线生机,因而选择违法犯罪,一房二卖,非法买卖。

第二、开发公司管理漏洞,员工主动一房二卖,从中获利。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由于开发公司管理不善,内部员工违法乱纪,违规操作,一房二卖,从中获利。

第三、开发公司管理松散,员工疏忽一房二卖。人都有疏忽的时候,房地产工作人员多,客户也多,难免放错。一般房地产卖房都有一个销控表,用来展示房源销售情况,把已卖的做上标注,如果工作人员疏忽没做,其他工作人员就会以为没卖,进行正常销售,导致了一房二卖。

第四、第三方对买卖交易监管不完善。一房二卖多出现在签纸质买卖合同时期,购房客户无法知道房子真实买卖情况,第三方也无法有效监管开发公司真实的房源交易情况,导致买卖就是甲乙双方的行为。如果甲方有欺瞒,购房的乙方是不知情的,以致违法很容易,追究责任却很难。现在都是网签系统控制房源,根本没法一房二卖。

第五、购房合同贪图便宜,让开发公司有机可乘。在利益诱惑面前,人往往会放错误。开发公司为了凑集资金,为了能拿到客户手里的钱,给客户诱惑,如低价,高回报等,结果办理不正规的购房手续,客户受骗上当。

违法犯罪的事情,没有那个主动愿意去做,我想人心还是向善的居多。很多明知是违法,还选择去做,我想主要是利益的诱惑,或者是被迫无奈的选择。一些管理不规范,经营不善,即将倒闭破产的企业,想通过违法操作苟延残喘,寻得一线生机,当往往从违法犯罪那刻起,就已经跌入了万丈深渊,注定没法起死回生。

如果还没有上网签,可以选择不买或者调换,房子以网签为准。

开发商一房二卖属欺诈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房地产公司将已经出售给他人的房屋又出售给别人,故应当承担一倍赔偿己付购房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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