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_列举专利侵权抗辩事由?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5:50:38 人阅读
导读:首先,要看你所谓侵犯的是什么专利权!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专利,那你让丫那凉快哪呆着去!因为东西不是你造的,他又不是知名商标,你可以让他死一边去。因为这种...

首先,要看你所谓侵犯的是什么专利权!

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专利,那你让丫那凉快哪呆着去!因为东西不是你造的,他又不是知名商标,你可以让他死一边去。因为这种所谓专利,跟你销售商没有半点责任关系。如果真涉及侵犯外观专利,或者商品包装专利的,负责部门的也不会是法院,而是工商部门。

如果是大专利,也就是发明专利侵权,那么你要稍微正式一点,联系一下批发商和厂家,保留票据和联系方式。以正明货品来源,最后也跟你屁事没有,因为不是你仿造!你更不知情!

别被所谓法院传票吓到,没用!是个人都能上法院告你,但是判决和执法才是根本。第一工商绝对不会支持讹诈,法院更不会!即使对方在初级法院打赢官司,你还有申诉的权利!到时候中级高级法院就不是谁能左右的了啦,这帮孙子目的只是讹诈!你越害怕他越上脸!一分不出,法院随便判,这是法制社会,你无愧于心你怕求?

做生意小二十年,法院电话传票我接到过好几个,这种讹诈!根本不会开庭,更不会判决,因为你没有法律责任!退一万步即使判你输了,你还有上诉,更可以向更高级别法院,反诉对方讹诈,当时也有人(法院的,打电话通知我开庭)我就直接跟对方这么说的,他们再也没有任何动作。

记得,法制社会,法律就是边界,你没有越界,怕求?

面对原告的违约诉讼,被告方有权利提出抗辩。一般情况下,被告方会提出以下抗辩: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无效;

2、被告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3、被告履行的义务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4、存在免责事由;

5、原告未依约先履行或同时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将来无法履行的情况;等。对于2、3、4项抗辩事实,被告方须承担举证责任。

(一)专利权效力抗辩1、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生效法律文书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2、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应当被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二)滥用专利权抗辩3、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人恶意取得专利权且滥用专利权提起侵权诉讼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不宜轻易认定为滥用专利权。4、恶意取得专利权,是指将明知不应当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故意采取规避法律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专利权,其目的在于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制止他人的正当实施行为。—— 实际 这方面的法律常识 可实习可试着 在 (律师吧 去 询问)

侵权案一般按照侵权所得利益确定。如可达成谅解协议,应调解为主,我曾办过一侵权案,还是调解解决问题,不调解让我判,会根据实际损失利益依法办理,这样才能体现司法公正,现实无良法官只为钱权曲解法律只能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 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可以抗辩;有正常 的进货渠道,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寻求商业解决办法

倘若企业自身产品果真侵犯别人的专利权,企业自身首先应该积极主动寻找商业解决办法。专利诉讼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专利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市场和利益的划分。企业在收到诉讼威胁时,可以主动提供商业解决方案,购买专利或者要求许可。

(二)合法争取应诉时间

倘若谈判不成,作为被告,企业可以用以下法律程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以准备应诉。

(1)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将起到延长举证时限和推迟开庭的作用,为被告赢得时间。

(2)如果是实用新型或外观,可以提出专利无效请求。

(三)针对恶意诉讼,提起另案不正当竞争之诉

如果原告利用诉讼制造被诉侵权人的负面消息,影响被诉侵权人的重要客户,或者原告明知专利权无效故意提起诉讼来为了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被诉侵权人可以考虑另案起诉专利权人滥用权利、构成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之诉可以牵制专利权人过度炒作专利侵权诉讼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侵权抗辩方法

首先是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企业应当利用专利审查档案、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作出的具体性描述,还有专利文本中的瑕疵来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防止专利权人的扩大解释以及等同侵权的适用,从而为以下的抗辩做好准备。

抗辩中以不侵权抗辩为首要考虑方案。不侵权抗辩就是要寻找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同的或缺少的技术特征,并且阐述该技术特征的不同或缺失是被控侵权技术与专利权利要求实质性的区别,防范专利权人为了使专利权利要求涵盖被控侵权技术而进行扩大性解释或者要求适用等同侵权原则。

当不侵权抗辩不成立时,接下来考虑使用现有技术抗辩。现有技术抗辩最理想的是能找到一份现有技术覆盖被控侵权技术所有的特征,如果无法找到,也可以尝试递交一份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的组合,甚至多份现有技术的组合,只是援引的现有技术越多,被法院接受的可能性就越低,向法院证明被控侵权技术与某一现有技术无实质性差异的难度就越大。

最后使用先用权抗辩,由于先用权效用有限,即使成立,被控侵权人日后实施其技术也被限制于原有范围内。但是,先用权抗辩的证明难度低于现有技术抗辩,被控侵权人只需证明在申请日前已经制造或者使用,而无需证明这种制造或使用导致了技术的公开。在前两种抗辩策略都可能不成立的情况下,为求自保,企业可以采取先用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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