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婚需要什么材料_国际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4:31:09 人阅读
导读:一、可以,任何人都能去美国结婚;二、理论上至少需要签证和护照,其余证明按各州法律不同需要具体探讨,我也不清楚。以拉斯维加斯为例:需要带着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如...

一、可以,任何人都能去美国结婚;

二、理论上至少需要签证护照,其余证明按各州法律不同需要具体探讨,我也不清楚。
以拉斯维加斯为例:

  1. 需要带着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美国驾照,双方均需携带并同时到场)去当地民政局(marriage bureau)排队填表登记领取结婚许可证(marriage license),登记费55刀;
  2. 拿到结婚许可证后可举行结婚仪式(需有证婚人),牧师或者婚姻官员在婚礼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结婚证送到当地档案局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以申请结婚证;
  3. 办理结婚证(Marriage certificate)和结婚证的备案手续后,需要1周后才能领取结婚证(认证花费30刀);

三、该婚姻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分两方面讨论
首先要合当地的法
以拉斯维加斯所在的内华达州法律为例:
  1. 中国登记结婚了,美国不能再次登记结婚(可以只办理婚礼仪式);

  2. 申请人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有责任(勿隐瞒婚史);

其次是合我国的法

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翻译一下就是,如果是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则结婚证在中国直接被承认;如果俩中国人在国外结婚,需要各种使馆领馆认证才能被中国承认。

具体俩中国人到美国结婚的话应该如下:
  1. 在美取得的结婚证可直接在美国使用,如需在中国境内使用该结婚证,则必须经过县书记员、州务卿和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认证(也就是常说的双认证);
  2. 同样在美国登记结婚了,也不能在中国再次登记结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婚姻契约,不管你来自哪里;
  3. 做了中美政府的双重认证之后,该结婚证在国内是可以直接使用的,无需再到国内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4. 如果当事人要解除婚姻关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参考资料:

出国人员同居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出国人员之间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一)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证明;2、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二)出国人员1、护照。2、所在单位(国内县级以上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3、持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且出国前已达法定婚龄的,还须提供出国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4、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同出国人员在国内登记结婚的还须出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离过婚的,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丧偶者,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跨国婚姻,内地居民应该携带他们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而外国人应该带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无配偶证书申请婚姻登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管辖的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并提交上述证件和材料申请结婚登记。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可以办理结婚证。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根据韩国(婚姻法)办理结婚证手续有以下几种可供参考;   凡申请韩·中国际婚姻的当事人,首先应该在韩·中两国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结婚登记。

该结婚登记手续与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无关。婚姻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     

1、在韩国申请结婚登记时。  

2、在中国地方公证处开具中国人的“未婚公证书”   

3、将“未婚公证书”在中国外交部或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作认证。  

4、提交给韩国户籍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4、在韩国公证机关办理“结婚公证书”(户籍登本翻译公证)。  

5、将“结婚公证书”在韩国外交部以及驻韩的中国使馆作认证。  

6、提交给中国户籍部门,即可在中国人的户口上纪录结婚事实。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你应到山东省民政厅办理。 对在华居留时间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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