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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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担保的几种情形:
1、未取得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行使权利,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分三种:
(1)合同约定的期间;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债权人放弃担保权
4、属于保证人免责事由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责任的。
5、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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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还清之前别想撤出来。想撤出来就要让贷款人把债务还清,或者你帮助还清变成私人债务,再或者找新的担保人,前提仍然是先还清贷款。担保人不是随便做的,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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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你想解除自身的担保责任,只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但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你成了债权人唯一的“救命稻草”,协商解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其次,保证责任分为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因保证责任的不同,拥有与债权人不同的抗辩事由,你参照如下,看是否符合你目前的情况:
一般保证人的特定抗辩事由:
(1)先诉抗辩权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其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的情况
首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其次,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特定抗辩事由: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特定抗辩事由主要就是保证期间的情况。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