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现实中,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无论男女,都渴望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有的自己跟踪,有的甚至高价聘请私家侦探。
当事人搜集证据目的不外乎:一是为了查明真相,落个明白;另一则希望于获得对方的婚外情证据,离婚时能多分财产,让对方付出惨重代价。
这种行为从弄个明白的角度看,尚可!
一般来说婚外情的证据有三类:
一是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等婚外情证据;
二是《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三是涉及到《刑法》中的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所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一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如果有前面所说的二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能基于此情形,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院判定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破裂且无法修复,出轨法院也不一定判离。
实际上法律目前为止并没有明确规定出轨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一般由法官适量裁判,少分照顾无过错方。但是,对方出轨的话可以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想第一次起诉即可判决离婚,早日脱离苦海和被伤害,同时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话尽量请律师介入。尽管精神损害赔偿金只是具有抚慰的性质,但毕竟可以分清楚该段婚姻导致最终破裂,谁是过错方。
没有任何规定,一方出轨可以作为双方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依据。同时,双方就共同分割问题,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审理审判。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财产划分要根据四个原则,
一是要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
二,过错方要赔偿,比如一方有赌博,家暴等恶习,要赔偿另一方。
三,恶意转移财产或恶意制造债务的,不分或少分
四,都没有过错的,一般是平均分。
您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过错补偿。
三分之一的财产
一般来讲,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以平均分配为主,适当照顾弱势群体(例如没有收入、有慢性病、有残疾等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提法。
至于因为出轨造成的离婚,对财产有什么影响,基本是这样的:
1、如果过错程度较轻,一般不影响财产分配。
2、如果过错严重(主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且无过错一方强烈要求,法院会酌情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至于照顾多少,主要考量其过错程度、对受害方的影响以及受害方的意愿程度。
总的来讲,这个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有过错方一定少分财产,基本上还是有法官自由裁量权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