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是附加刑还是主刑_驱逐出境的范围及方式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3:43:30 人阅读
导读: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

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为更好的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各国刑法都尽量扩大自己的空间效力(即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分别对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作出了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附加刑可以和主刑一起实施,也可以单独使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而言,可以实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作为附加刑使用,是指当犯罪外国人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再将该人驱逐出境。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的,一般会减为有期徒刑,这样该外国人在服刑结束后,将被驱逐出境。

当然不对啦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 对外国人判处主刑以后,一样可以适用附加刑

回答如下: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种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管制。 附加刑包括:驱逐出境,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共计9项。 附加驱逐出境只是针对犯罪的外国人,对中国国籍人员并不适用。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附加驱除出境就是指在监狱服刑五年完毕后,将其驱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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