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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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
1、合同成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对外代表公司的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就代表公司认可合同条款。
2、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签订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1.法定代表人签字属于公司行为,和盖章有同等法律效力。2.证明劳动关系不要求必须有劳动合同,有其他的证据比如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公司内部文件记录、打卡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主张劳动者的各项权利。
合同有公司的公章,但没有加盖法人印章的,如果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该认定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