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终身监禁可以减刑吗_终生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4:05:23 人阅读
导读:在美国终身监禁就是永远不可能减刑,只能在监狱里待到死,不会再出来危害社会,只有极个别允许减刑或赦免的。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

在美国终身监禁就是永远不可能减刑,只能在监狱里待到死,不会再出来危害社会,只有极个别允许减刑或赦免的。

  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

  (1)绝对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

  (2)裁量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

  (3)无假释终身监禁。

  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

这与国家的文化有关。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

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但都是法律语言。

美国的监狱大多数是盈利机构,由私人承包。当罪犯的岁数达到一定程度时,监狱不愿意承担费用了,又对社会形不成威胁的时候,也就给假释了。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国家的人有不同的体验。笔者认为,由于国与国之间法律体系不同,最后案件的判决也大相径庭。

在我国,刑事案件判决一般分为死刑、死缓、无期、有期、拘役、管制等。其中死刑和死缓最接近提问者说的那种情况。但通常的情况是,除了死刑,一般的犯人都不可能真正“终身监禁”的;都有活着出来的那一天,或长或短。据我所知,被判“死缓”的犯人如果判决后两年内没有再犯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两年后都会改为无期;而现在的监狱都有所谓的奖励积分减刑制度,所以,不管是一开始判的无期还是经死缓减为的无期,最后都是有可能变为有期的。据说,国内被判死缓的人经减刑后,最后的刑期不得低于14年,最高不会超过20年。也就是说,无论死缓也好,无期也罢,最后的结果最多是坐20年牢,死缓最低坐14年,无期更低,但具体低至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听说还有保外就医的。那就等于没坐牢了。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罪大恶极的犯人想方设法也要争取到死缓,为的就是最终有出来的那么一天。是人都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幸福,做个自由的人更是一种幸福。

而国外就不同了,特别是那些西方国家,很多是废除了死刑的,代之以终身监禁。他们的终身监禁,跟我们的终身监禁是完全不同的。那是名副其实的终身坐牢,没有假释一说,也没有减刑一说。一辈子就在牢里,终其一身。这就很可怕了,你想想,一个人一辈子在一间小小的黑暗的房子里过一辈子是什么滋味?这不是生不如死是什么?所以,虽说西方很多国家没有死刑,但它们的终身监禁比死还可怕,这也是西方很多恶性案件嫌疑犯宁愿自杀也不愿被抓的原因。因为一旦被逮着,是要“牢底坐穿的”。

如此看来,死刑和终身监禁哪个惩罚更加痛苦就很明显了。在国内肯定是死刑更严更加痛苦;而在国外,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毫无疑问是终身监禁更加痛苦。

谎言三遍就成真理……。这事还扭到说……

“当听到陪审团告知法官,无法就死刑达成一致时,克里斯滕森当场低头露出了笑容。”
“当联邦地区法官沙迪德宣读量刑判决时,克里斯滕森拥抱并感谢他的律师。”


在美国,一个业务足够精通的律师能把死人说活。而在美国某些州,至于是不是判死刑的权力不在法官手里,全看陪审团民众心情。



最终杀害章莹颖的罪犯克里斯滕森在6月被裁定谋杀罪成立后,在12名当地居民组成的陪审团的量刑考虑下,并没有被采取死刑,而是被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联邦地区法院处以不得减刑和假释的终身监禁。


尽管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是由于根据联邦法规审理的联邦案件,所以仍可判处被告死刑。但是量刑标准取决于陪审团,只有当所有陪审团成员一致同意确定死刑后才能执行。不过由于在最后的量刑阶段有部分陪审员受到了被告辩护律师的关于克里斯滕森酗酒等精神感性陈述影响,在12名陪审员当中有2名认为克里斯滕森存在精神问题,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判处其死刑。



在这场案件当中,控方律师以及皮奥里亚法院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仍然以谋杀的罪名控告克里斯滕森,这一点已经做得足够尽职尽责,但遗憾的是美国民主的陪审团才是最终盖棺定论的那一个,因为在美国对死刑的判决并不易。


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在联邦层面上一直拥有死刑,尽管在1972-1976年间废除,但之后又重新恢复。虽然在联邦层面上拥有死刑,但由于各个州拥有足够的立法与内政权力,这就意味着州一级法律层面上是可以废除死刑的。根据美国死刑信息中心的数据,目前美国已经有21个州废除了死刑,其中就包括本案所在的伊利诺伊州。不过由于克里斯滕森违反的是联邦法律,所以仍然可以执行死刑。



但是在美国,绝大部分州主要定罪权利由陪审团负责,而且有的是必须所有陪审员意见达成一致,有的则是采纳占据多数的意见。比如章莹颖案件当中的伊利诺伊州陪审团就是需要在死刑问题上必须达成意见一致才能执行死刑,有两个人不同意,死刑就不成立。


而对于谋杀罪名,除了死刑这类剥夺整个或部分生存权的身体刑,还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监禁与非监禁类刑罚。当然一级谋杀就属于故意杀人,一般只有死刑和终身监禁。比如此次克里斯滕森被判不得缓刑和假释的终身监禁,就是属于限制人身自由当中最高的监禁刑罚。按照检查官波洛克的话说就是:

"克里斯滕森想要离开监狱,除非死后装进棺材里"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