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词翻唱不商用是侵权么_翻唱歌曲算不算是侵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5:37:22 人阅读
导读:如果翻唱的这首歌火了,那么就要付法律责任因不专业,不好回答。最近一首《刀郎情歌》作者用了刀郎的一首《西海情歌》的曲调填词发布在网上,是为了寻找刀郎和想念刀郎的一...

如果翻唱的这首歌火了,那么就要付法律责任

因不专业,不好回答。最近一首《刀郎情歌》作者用了刀郎的一首《西海情歌》的曲调填词发布在网上,是为了寻找刀郎和想念刀郎的一首歌曲,点击率高,得到了广大歌迷的喜爱,这也算侵权?所以搞不懂。另外好几位歌手都在唱刀郎的原创歌曲,也没见刀郎有任何的指责和不满。

你这个问题让我想起《野狼disco》丫。

野狼disco伴奏的原作者说宝石gem是盗用的他的伴奏,但是事实是宝石gem花了美金买下了该伴奏所有版权,宝石gem拥有这伴奏的所有权,即使填词了,也是属于他自己的了!

所以如果你想那样做的话,最好你与原作者达成一致,原作者同意你这样做。

没有得到别人同意随便搞是很危险的!!我只能这样说了[捂脸](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朋友们指出,我改正错误的同时也学习学习[祈祷])

应该不侵权吧?像以前的黑鸭子

组合,所唱歌以翻唱为主,也没听说有人告之侵权,反而觉得她们的翻唱给人以耳目以新的享受。不过旭日阳刚翻唱的汪峰的《春天里》,起初作者是默许的,这点真为汪峰老师点赞。但后来,旭日阳刚把这首歌唱到了春节联欢晚会上,再后来商演也唱这首歌,听说作者就不同意了。其实,翻唱和原唱达到双赢是最好的结果。

一首歌的演唱效果,其实与唱者的身份背景有极大的因果关系。再以《春天里》为例,当旭日阳刚唱到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春天里的时候,唤起的是人们对生活在底层的农民工当时现状的同情和关心,歌为心声,心与心的碰撞产生了情感的共鸣,使这首歌火到了春晚。旭日阳刚火了,也使汪峰再次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称赞汪峰创作了这么好的音乐作品。这就是双赢。

同一首歌曲,原唱和翻唱各有特色。甚至翻唱还能超过原唱的现象也并不奇怪。男声女声有别,身份背景不同,经历遭遇各异,从而造成了这种现象。像关牧村翻唱的《吐鲁番的葡萄熟了》,邓紫棋翻唱的《喜欢你》,刀郎翻唱的《草原之夜》《祝酒歌》《驼铃》,孙露翻唱的《当我想你的时候》等等很多例子,都证明了这一点。

对一首歌来说,无论是原唱还是翻唱,都是有好处的。对听众来说,多了一次对比,多了一次鉴赏。

最后希望原唱和翻唱,能够共享和共赢,而不要侵权打官司,弄个两败俱伤。

当反常歌曲带来名声与商业价值时,就已经算是侵权了吧,


如果为个人学习欣赏的需要,不属于侵权。但是,网络具有传播性,如果放到网站上,要经过版权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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