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还需要还债吗_债务人死亡子女应偿还债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1:00:35 人阅读
导读:在这个问题中,证据很重要,证据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如果有证据证明证明这笔债务是夫妻共有债务,则妻子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夫妻共有债务,债...

在这个问题中,证据很重要,证据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如果有证据证明证明这笔债务是夫妻共有债务,则妻子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夫妻共有债务,债务人也没有留下遗产,则妻子一般无义务偿还这笔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则这笔债务由遗产的继承人偿还,但是偿还的数额以继承遗产的数额为限,如果债务数额超过遗产数额,则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该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

死亡后债务一般有配偶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不承担责任。

一、死亡债务人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

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法律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欠债人死亡了,所欠债务根据他遗留可执行偿还债务的资产来决定执行。同时欠债人有善养老人小孩和无生活来源的人,他的这部分资产是不能用来偿还债务的。如果欠债人没有任何财产和资产可以执行偿还债务,他的继承人又没有财产和资产可以偿还债务。如果在欠债人死亡后的产权继承人愿意承担他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追讨回债务,如果欠债人死亡后扣除他有善养义务的那部分费用过后,可以对其剩余遗产进行变卖所得费用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是所欠债太多只能按照债务大小多少的比例进行分摊偿还,如果还是没办法偿还的债务那这个欠债人因为其死亡就自动终止,无法讨回的债务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这个涉及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

如果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则其遗产应当用于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若不属于遗产,则自然不存在偿债问题。

从《继承法》规定来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从这点来说并不符合遗产的特征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问题上作出答复,最高院认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所以,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自然不需要用于清偿欠款人的债务。

问题有点沉重,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

那些因贷款或者欠债而自杀的人,后面的欠款还用还吗?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也就是说,后面的欠款用还,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债务终止。

二,我就是想说,不论贷款还是欠债,都不是杀人刀,债务人应该先保证自己的生活需要,然后再考虑还债问题,为什么要选择自杀呢?

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清偿债务也是一种责任,用了结生命的方式去逃避责任,这样的做法不光明磊落。

四,那些逼死欠债者的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讨债过激造成欠债人自杀的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总之,还是期望社会上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悲剧,欠债不是欠命。

就回答这些,感谢阅读。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感谢邀请,如有问题欢迎交流。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人死后欠债不用还,这里不用还有几个前提。

1.欠款人死亡对应的借款没有第三人,简单说就是欠款本身没有第三人去担保,共借,抵押等。如果有就是这些人进行偿还。

2.欠款人的债务是用于个人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不是用于共同消费。借款是去世的人自己的用的,是个人行为。

3.欠款人没有相应的资产或是没有人继承。简单说就是欠款人去世了,名下没有资产,或者有资产没有人来继承。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全部,欠款人去世无需还款,其他人也没有还款义务。

因此,很多借款都追加抵押,担保确保借款人去世以后有人可以代为偿还。贷款人也不愿意给老年人放款,就是这个原因。

很多媒体说的父债子还,主要是父亲有遗产儿子也继承了,因此要偿还。或者是儿子响应社会公德,自愿承担债务。或者是儿子用借款买了房子,购置了资产等情况。

多说一句,好多银行借款后,让贷款人购买借款人意外险就是防止借款人意外去世,导致贷款无人偿还的事情发生,保险公司赔付,但是这种去世仅限意外。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比较常见,但是很少有人采用过诉讼方式解决,简单谈一下:

1、“父债子还”在法律上不支持,所以不用考虑向债务人亲属索要欠款,法律是不支持的,当然也不可能“人死债灭”,只能针对遗产作出处理。

2、《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有相关规定,简单说就是要由去世债务人遗产进行偿还。如果起诉过程中债务人去世,需要将继承人变更为被告,如果债务人已经去世,直接将继承人起诉,要求还款即可。当然,有些时候债务人无继承人,财产会被集体或者相关组织继承,也可以将他们起诉。

3、如果很不幸债务人去世后没有遗产,那就无能为力了。这情况和无能力履行判决情况一样,诉讼胜了,被告没钱履行,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4、如果债务人突然去世后,建议尽快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继承人转移财产。

债务人死亡,债务是否需要偿还,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一般来说,债务人死亡,债务主要有如下方式:

第一,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债务人死亡,作为配偶仍然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

当然,现在已经不再笼统的认为婚姻期间存在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认定。

第二,债务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债务,但债务范围以继承的财产价值为限。所以若是债务人有财产,还是可以得到清偿。

第三,债务人没有财产。债务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也没有财产可以清偿债务,这个时候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就当人死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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