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超过本金一般_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比本金还多,利率很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8:01:33 人阅读
导读:你既然借的人家钱,就应该履行借款协议,人家又没逼着你借,你有困难的时候找的人家,现在又说人家的不好,真是个小人加老赖民间借贷时间长,利息超出本金,债务人无力偿还...

你既然借的人家钱,就应该履行借款协议,人家又没逼着你借,你有困难的时候找的人家,现在又说人家的不好,真是个小人加老赖

民间借贷时间长,利息超出本金,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理清你问题的几个关键点:

一、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因借贷时间太长,导致利息超出了本金(就是说你收到的利息可能已经远超本金了)。

三、目前,债务人已经没有偿还能力。

通过你提供的信息,可以知道,借贷双方对借贷关系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下面分析一下具体解决办法。

法律没有规定民间借款合同签订的最长年限

目前,合同法关于合同签订有最长年限限制只有租赁合同,土地和荒山、草原承包合同等合同。对借款合同的最长年限没有不得超过多少年的要求。

所以,根据民法的“法无禁止既可为”的原则,所以不用担心借贷时间长短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影响权益的维护。当然,如果你们的合同到期后,一直按交易习惯进行下去,本身也不影响诉讼时效的延长,因为每一次的利息支付,每一次的债权主张,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利息超出本金是由于借款年限太长引起的,只要借款合同本身的约定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就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只要你们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年息36%,且之前他也按照约定准时支付了利息,你获得的本息并不违反合同法,有是效的。

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息24%,但在24%到36%之间的利息,已经支付了的无权请求返还,属于自愿原则;如果没有支付的可以请求不予支付;以36%的利息计算,只要你借了3年的时间,利息就基本超过了本金,这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法律只规定了利息的比例不得超过多少,并没有规定累计利息超过本金合同无效,所以不用为此而担心。

目前债务人无力还款,你该怎么办?

我认为,这个问题要看你的真实想法:

一是如果你认为你的钱必须拿回来,那么你就收集好证据材料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最后胜诉,固定了债权,等对方有钱,或者你新发现了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二是如果你觉得你收到的利息已经超过本金,觉得并没有吃多少亏,那么你可以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减免部分本金和利息,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方案,并立即开始执行,早是将这个借贷关系消灭了,这样估计更容易解决问题。

一年利息超过本金了!吓死人了。这种贷款或者借款,如果继续还那不变成傻子了?真的要还下去的话,你不变成贷款骗子所说的那种“人傻、钱多、速来”的目标了!过不了一两年,不管你有多大的身家,估计都会变成穷光蛋。

这种利息,超过年化100%以上的利率。不论对方是谁借出来的,不论解释的多么冠冕堂皇,不论给你怎么算的服务费!都是套路贷啊!清楚了吗?

不知道你借了什么样类型的贷款,才能碰到这么高利率。因为74高炮平台不会借一年的,银行和信用卡怎么去计算也不会这么高的。大的网贷平台最多也就算到年化50%,再多了他们自己都觉着有点太不要脸。

不过后来以德先生的经验,推测出你碰到的是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那种利滚利贷款,也就是俗称的“夺命连环贷”,是一个循环信用贷,在中间多打了几个滚,最后就把你套了进去。如果你碰到的是真的此类贷款,那你可以直接到公安局经侦去控告对方套路贷。他符合了套路贷最重要的特征,大小阴阳合同,利滚利,在短时间内让借款额迅速扩大。

借款人内心啊,总有一种发虚的心理,觉得自己借了别人的钱,天生就会理亏,对方不说还完钱,觉得自己见不得人。不要有这种想法,借钱还钱,也是公平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大家都应该遵守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千万一定要将事情搞清楚之后再说还款的事。

德先生讲金融和理财,由专业变得通俗,如果觉得好,关注我!再多点点赞。

谢邀!从题目中描述的情况来看,这这笔借款明明就是高利贷砍头息。从目前公布的规定来看,这种贷款基本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放款人有多笔向外放款,想必他也是不敢向法院起诉的,因为很容易被法院认为涉高利贷犯罪。

我们首先来看看利息,每月的利息高达1毛8,也就是18%。一年就是200%多,这是妥妥的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一般24%以内的年利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24%~36%之间的部分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超过36%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样的高利贷已经明显超过了正常的限度,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其次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放款时就先扣了一个月的利息18%,那么这又是典型的砍头息。对于砍头戏,法律认为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为准将,这个作为借款的本金,一般而言,通过手续费等砍头息也是非法高利贷的典型特征。

虽然利息还了很多,但是本金还是要还的,因为利息归利息,本金归本金一码归一码,但是根据题目中的情况,我判断放款人是不敢轻易向法院起诉的,他的这种贷款明显属于非法性质的高利贷,如果他有多笔贷款,根据刚刚颁布的规定,法院可以将这个线索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其实利率不能算很高,造成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比本金还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时间。

比如我们现在在银行贷款100万元,基准利率是4.9%,只要在基准利率上覅10%。也就是1.1倍利率4.9%*1.1=5.39,30年总利息是101.92万元,确实比本金还多,看起来利率是很高。

但反过来想。如果我们有100万存在银行,我们现在在银行存款计息方法采用的是单利,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100万元存30年,假设利率是4%,那么30年的利息是1000000*4%*30=120000元,就是每年产生的利息不参与计息,只有本金产生利息。

到期也有150万利息,这还没考虑复利也即是利息再投资。

所以,造成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比本金多的主要因素还真不是利率而是时间。

再者,如果考虑时间,利息超过本金根本不算事。

最近找到一张1989年的老报纸,30年前上海最高房价已经到了2300元,北京房价在1600-1900元之间,在那个时候算是高价,如果是全款的话很多人都买不起,但如果你那个时候贷款,到现在正好还清,即便利息超过本金,房价何止翻了十倍?你说你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贷款利息还高吗?

综上,考虑到时间,考虑到资产增值,贷款利率真算不上高。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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