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办_证据不足的案件会怎么结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9:30:59 人阅读
导读: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处理?在理论上很简单。法律规定也很明确。公安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不足,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

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处理?

在理论上很简单。法律规定也很明确。

公安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

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不足,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院审理中的案件,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有罪判决,无罪放人。

这在今天,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可是,要是在几十年前,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过去,经常有超期羁押的案件。为什么会超期羁押?有些人涉嫌犯了杀人、投毒等重罪,可是证据上又有缺陷,既没有充足的证据能认定,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否定。判又下不了决心,放又不能放。大家谁都不敢承担放纵犯罪的责任,也有的是怕民意或舆论的压力,这时就会出现疑罪从轻处理的倾向。

如果大家注意研究近年来再审后无罪判决的案件,就会发现有一些案件当年就是以疑罪从轻的办法来处理的。如湖北的佘祥林案、江西的张玉环案等等。

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苏北某地有个马某某故意杀人案,社会影响非常大。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马某某见财起意,杀死了被害人某某某。后来,检察院起诉到市中级法院,审理时被告人翻供,更大的问题是作案工具缺失。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法院又不好下达无罪判决,检察院又不宜存疑不诉,公安局也不愿撤销案件。几次三番退查,几次延期审理,公检法三机关都很头疼。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由公安机关改为取保候审。

后来,还是马某某自己帮助政法机关解脱了困境。马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一天又盗窃作案,数额达到数万元,当年这可是笔巨款。当时的刑事政策,盗窃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案破获后,证据确实充分,马某某也供认不讳。有关的司法人员这才松了口气。杀人案定不死,重大盗窃案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最终,法院以马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马某某终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如果当年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某某死刑缓期执行,说不定今天马某某今天也会被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的司法制度在不断进步,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民众的法治意识、司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不是在这里说套话空话。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我们这些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走过来的老的司法工作人员无不感到这是一种非常巨大的变化。尽管司法队伍中还有不少问题,在立法、执法、守法诸环节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内心始终坚信:中国法治的现代化任重而道远,但是中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在不远的将来肯定是会实现的。

1. 我们先带你们看看,《国家赔偿法》是怎么说的,国家赔偿的情形之一是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 而不起诉分为三种,分别是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就是查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也称为酌定不起诉,是指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就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检察院认为在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3. 是不是三种不起诉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然不是,根据国家赔偿法,如果是相对不起诉,就不需要赔偿。所以需要国家刑事赔偿的不起诉情形是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4. 另外,国家赔偿的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开始还是从逮捕之日开始?答案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

行政诉讼关系着党和国家及人民的确身利益。行政违法侵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更加侵害党和国家及人民。

但人民法院只看到了争议的利益而忘了行政本身所含的国家利益。最终都会主动为行政违法保驾护航,直接无视国家人民与党的利益。

治国必先治官。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在,则人心在、信仰存。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在,则人心在、信仰存。

毛泽东治国就是治吏的思想永照千秋 ! 毛泽东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 治国必先治官,治官务必从严。一个吏治清明的社会,才会民富国强,才会更加安定和谐,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现有的法律,二退三延是指检察院两次退查三次延期,属于正常的办案程序,办案实践中经常发生,适用的案件也很多。案件到法院再延期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案件也经常有。

所以法院还是应该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你的辩护应该围绕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展开,办案程序两退三延不是辩护的重点。

会受理。现在是立案登记制,你拿着起诉书等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庭只是形式上审查。只要你材料没有问题,就会给你立案。但是打诉讼官司,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证据不足就无法证明自已的主张,也就无法胜诉。法院会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的。

如果是刑事责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检察机关就不予刑事起诉了,就是即便移送至法院也是要依法按照疑罪从无判决的,如果是民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只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根本没有形成案件,更没有构成案件的主体要件!

还要看具体的情形。

在以前,面对这种情况时,法院一般会降格处理,比如死刑立即执行的,改为死缓或无期等。近几年来,国家狠抓冤假错案,并对法官判案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比较少见了。正常情况下,法院会跟检察机关协商,要求其撤回起诉;如果检方坚持起诉的,法院将以证据存疑为由,认定被告人无罪。

如果起诉书证据不足,法院判刑怎么办?

法院判刑,这也就意味着说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分别说一说证据不足,应该怎么处理。

  • 第一,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侦查调查取证,由检察院指控犯罪,将被告人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要求检察院补充提供证据,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证据,也可以自行提出法院延期审理,在补充完毕之后,仍然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实施了什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应应当依法判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有时候也会撤回起诉,做不起诉处理。
  • 第二,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由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被告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原告自己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并提交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或者原告撤回起诉。

综上,刑事案件,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的,法院均可以做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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