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来啦,这里是法律层面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按照你的陈述,你们应该多数属于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支持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的。
当然法院也会结合具体双方是否对彩礼进行处置,目前实际剩余数额以及退婚的过错程度综合认定退还的数额。
至于题主提到的青春和名声,不好意思,我是学法律的,男女平等在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具体体现,男人的青春也是清楚,男人的名声也是名声,所以不存在赔偿事宜不管是清理上还是法理上。
婚前约定是明智,婚后有事照章行。
前几天,看到我们当地的网站上公布的一些老赖名单和照片,突然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赫然在列。当时就感觉到很奇怪了,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般的老赖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游手好闲的人,而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怎么会被列为老赖呢?
仔细一看说明,才知道这位小姑娘是因为收取男方的彩礼拒不退还,被法院判决返还彩礼5万元。而该小姑娘逃避债务下落不明,所以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里面去了,上网公布,因此就成为老赖了。
这从一个侧面就已经回答了本文所提的问题。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有三种情形女方索要彩礼的应予退还。
故在彩礼纠纷中,如果男方起诉,女方应退还彩礼。判决生效后女方拒不退还的,法院就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把被执行人列为失信人名单,这只是其中的执行措施之一。法院可以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被执行人的账号、银行存款等等;实在不行了,可以将被执行人予以拘留;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的,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彩礼纠纷中,女方拒不返还彩礼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提倡少要彩礼或者不要彩礼 ,提倡自动履行法院判决。
你说呢?
法院会做出缺席审判。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按财产案处理,没有结婚证统统不算法律上的结婚
具体诉讼费,按你找你主张的财产金额来计算。
这个金额是有参考依据和计算公式的。具体计算可参考这个工具:
https://www.zxgj.cn/g/susongfei
举例: 如果涉及财产金额是2万,那么诉讼费大约是:
受理费:300
执行费:200
保全费:220
申请公示催告:100
申请确仲或撤仲:400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