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形式有哪些_遗嘱有几种形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9:20:13 人阅读
导读:您好!订立遗嘱的方式,要以规定的合法形式为依据。按照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包括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

您好!

订立遗嘱的方式,要以规定的合法形式为依据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包括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订立要求和适用情况。

以下简单展开说明一下,并给出一些建议提示:

自书遗嘱

灵活性较高,自己全文书写即可。

自书遗嘱适用于遗嘱人本人具有书写能力,且掌握订立遗嘱知识的情况。

代书遗嘱

顾名思义,就是由别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字面理解,适用于自己不会写字、或者书写能力不佳的情况。但是,并不局限于此条件。自行书写没问题的,依然可以订立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最基本的硬性要求,就是必须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

所以,代书遗嘱的麻烦之处在于,要找两个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同时,对遗嘱人、或者见证人也有关于遗嘱订立知识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有一项硬性规定:代书遗嘱的落款处要求遗嘱人、见证人签名、签订日期。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人不具备书写能力,也要提前练好签名。

打印遗嘱

字面理解,就是打印出来的遗嘱。与代书遗嘱要求类似,打印遗嘱也必须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且遗嘱人或者见证人要对遗嘱知识要有所熟知。

注意两个点:

  • 一是“打印”这个动作,没有规定由谁来执行。遗嘱人、或者见证人录入电脑、打印出来均可。
  • 二是同时也要求遗嘱人、见证人签名、签订日期。如果打印遗嘱有多页,每一页上都要签(这一点与“代书遗嘱”签名要求有区别)。

录音录像遗嘱

这种形式的遗嘱,适用于不能、或者不想书写的情况。只需要口头表达、并将整个过程全程、不间断录制下来。

录音录像遗嘱,也必须要求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并且见证人必须要在音视频中,录制自己的肖像、表明自己的身份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必须要在公证处订立。

好处是,遗嘱人不需要掌握遗嘱订立的相关知识,也不需要自己找见证人,整个过程、要求,均由公证人员指导完成。

订立公证遗嘱,按照目前多数地区的做法,一般采取预约制,而且可能会涉及到费用问题。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有特定的适用条件:适用于危急时刻,例如病危时刻交待财产分配事宜。

口头遗嘱属于遗嘱人完全口述的形式,必备要求是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

口头遗嘱订立完,如果危急解除,遗嘱失效。

建议提示

提示(一):

以上仅就不同遗嘱形式,在订立上的基本要求给出一些提示。不管什么遗嘱形式,都有四个必备条件:

  •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如,即便是危急时刻的口头遗嘱,遗嘱人必须也是要在神志清醒状态下做出的表达。
  • 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个人生前合法财产。
  •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不能受到胁迫、诱导。
  • 如果继承人中有不具备劳动能力和收入能力的“双无”人员,遗产中要为其留有必要份额。

提示(二):

从订立遗嘱的渠道上,大体上有三类:

  • 公证处。特指订立公证遗嘱的渠道。
  • 专业机构。社会上能帮助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机构还是有的,例如律所等。在自己不具有完全把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考虑的方向之一(但是注意,一般费用较高。所谓打着免费旗号的,只是一些营销手段而已。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 自己。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其实不麻烦,也并不需要多强的法律专业知识。适当了解,完全可行。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遗嘱立了,后面又重新立有效吗?怎么保证手里的遗嘱有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遗嘱比较特殊,只有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会出现继承问题。所以,只要被继承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完全随时有可能变更遗嘱内容,改变遗嘱继承人和继承遗产情况。

遗嘱的有效性,自然是需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主要是指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形式要件是要符合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例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代书人及见证人要求。

根据规定,对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形,那自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若是后面的遗嘱变更前面内容,那现在手上的遗嘱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从法律效力来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合法生效的遗嘱共有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怎么订立是合法有效的?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遗嘱有效的要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遗嘱都有哪些形式?

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自己手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他人代笔并有见证人在场的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到公证处立的遗嘱,审查手续比较严格,如宅基地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等现阶段都无法办理公证遗嘱。

  律师见证遗嘱,是指在律师的见证下所订立的遗嘱,可以形成相对专业的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提高了遗嘱的公信力,避免自立遗嘱因无律师指导而被认定为无效。

  口头遗嘱,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录音、录像方式订立的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方为有效。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