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公积金该不该取这个问题也要因人而已,如果没有急事需要用钱的话,最好不要取出来。公积金在个人帐户上放着,即安全又有利息。如果自己的的经济比较紧张,遇到资金周转困难,需要用钱的话。可以按规定取出。总之,还是要根据自己的需求而定。
这个现在条件放的非常宽了,以上的话还有很多条件要满足。填申请表,到单位盖章。符合条件才可以提取。现在非常简单,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去公积金中心就可以。去了之后填一份填一份承诺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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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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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单位工作了5年的时间,现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已经有四万多元。现在王某的父亲因中风住院治疗,急需一笔资金,家庭基本生活因此变得非常困难,王某想到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他去问单位的领导,看看这笔钱现在能否取出来以解燃眉之急。请问题:王某能否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取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面的钱?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以下一般性的状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见,王某其实并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这几种情况。但是《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也规定了几种特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本案中,王某的父亲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投入大额的资金,并且造成了家庭生活的严重困难,在此情况下,王某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因发生特定情形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经过主管机关审核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我是一名客服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解答,关于公积金的各类咨询、提取、贷款类的问题。对公积金的政策也比较了解。
给大家简单说一下,关于公积金的三大类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1、关于公积金的缴存。
国家在1999年4月出台政策,单位、企业对于公积金是需要强制缴存的,所以如果发现工作的单位或公司上,老板不给你缴纳公积金,那么你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你可以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举报投诉,投诉时需要携带的是有效证件、工资明细、以及社保明细。
投诉之后它是有一个处理周期的,一般公积金中心受理之后,会向单位发放催缴书,时间是两个月,单位在两个月时间内还没有补缴的话,那么公积金中心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诉讼期一般是6个月的时间。
2、关于公积金的提取。
前些年公积金的提取非常的严格,但这几年政策都比较宽松,只要是符合政策要求的,携带相关材料就可以在窗口或网上办理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有很多种方式。每个地市政策是不一样的,但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提取时一般看名下有没有公积贷款,有公积金贷款的话,没法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按年提取或者是按月提取。
商贷、组合贷款,按照相应的提取类型取就可以了。这个是政策,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不符合,则没法提,这个事谁也没法来修改的。
比较常见的就是像购房提取,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的话主要是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提取你的父母的,子女的。岳父母提取女婿的,这样都可以提取。
还贷提取一般是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的,只要不超过已还款总额度就可以。
3、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人都希望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有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比较麻烦,他们不希望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遇到这种问题,购房者也可以向中心投诉开发商的。
一般针对于贷款的要求,基本上是最近6个月以来,连续缴存公积金。名下第1套和第2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也会委托银行来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材料,银行都会通知你的。
希望这几点简单的介绍可以给你提供参考。
九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要让你的公积金只能睡大觉。
公积金是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实行的一种房补政策,大家都知道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不买房也能提取公积金你知道吗?
职工提取公积金余额,有一共同规定: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且其他法定冻结事项。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以下九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新建房提取。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要注意一点,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您或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留存公积金贷款申请额的5%,否则将无法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那一定要在二手房过户前,到公积金大厅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如果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在二手房过户完成后,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二手房公积金提取。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这个是有条件限制的:翻建要房龄满30年和主管部门出具的翻建证;大修要房龄满20年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建造房屋主要是指农村,也要提供很多证明。
四、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本人可持身份证、提取公积金申请单、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贷款对账单等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如果通过网上申请,需要先与贷款银行确认贷款合同编号,而且只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内不超过12个月的实际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部分。
五、租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不能大于房租。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还要提供无房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
六、离休、退休提取。携带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等直接申请就可以。
七、出国定居提取。携带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去管理中心提取。
八、终止劳动关系、丧失劳动能力、下岗失业提取。这个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去管理中心提取即可。
九、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年度内扣除医保承担部分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凭证原件,以配偶、父母、子女身份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关系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就是提前公积金余额的所有内容。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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