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有关工伤赔偿争议,协商不成,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或者直接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地人社局。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工伤事故的处理,伤情鉴定主要是劳动局主持,重大工伤事故安监局也会介入。如果是一般的工伤,认定工伤后,就有供职单位按照政策自行处理,如果分歧较大,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何时申请?
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单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正式文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受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首次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提供证言材料(证明人签名)
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不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前提
工伤发生后30天内单位未为员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一般来说,员工在哪个社保局(或社保分局)缴交社会保险的即到该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的窗口中一般会有一个专门受理工伤的。若没有缴交社会保险的,则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准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原件
该申请表可以在社保局窗口领取,亦可以到社保局网上打印。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则可能需要先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3>受伤相关材料证明 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程序
1、受理或不予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以上材料后,必须在15天内作出决定是否受理:
1)受理的给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2)不受理的给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对于这个决定,申请人(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复核。
2、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员工受伤后可以获得的补偿和赔偿费用请见下面。
以上费用承担的主体是在员工依法缴交了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的。
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交工伤保险,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
本经验只不过是工伤处理的程序性指引,关于能赔偿多少之类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各地标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