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由单位缴费_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4:44:29 人阅读
导读: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

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句话是错误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的工伤保险费一般是单位交纳,个人不需要交纳。

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费率缴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企业只为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劳动关系成立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花名册被查。所以确定劳动关系成立的主要依据,就是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只为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应当是劳动关系成立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因为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单位职工不承担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所以只凭缴纳了工伤保险是很难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依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第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在很多情况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因为劳动合同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包括了九大内容,从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的表人、住所、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所以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但是现在很多人为了挂靠单位缴纳社保,也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劳动关系并不成立,所以劳动合同也不是唯一的依据;而在用人单位工作,部分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劳动合同只是依据之一。

第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才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有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实际为劳动发放劳动报酬,那么这个劳动合同是不真实的,真实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用人按照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工作,按照用人单位作息时间打考勤,即使没有打考勤,但是每天按时上下班,每月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发给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才是劳动关系成立的重要依据。

第三,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

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由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劳动关系日益变得多元化,部分人员由于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时,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认定程序也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仅凭缴纳了工伤保险是不能认定的,主要是工伤保险劳动者没有缴费,如果只缴纳了工伤保险就认定劳动关系成立,那么用人单位有可能作假。综合的认定办法必须要同时要具备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缴费增减表、员工入职档案等,只有通过这些综合手段,才能完全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虽然这有点复杂,但这样认定的结果个更加准确、更加负责。

综上所述,企业只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是作为劳动关系完全成立的主要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而职工是不承担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的,所以完全依靠工伤保险来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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