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据的真实性_网络上什么是真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2:29:41 人阅读
导读: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在不同诉讼制度中有不同的范围,就这个问题问的应该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中证据...

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在不同诉讼制度中有不同的范围,就这个问题问的应该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中证据的种类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个条款从实质上确立了一个原则,那就是认定任何人有罪和对其处以刑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很显然,要想定罪处罚,不仅要有证据,证据还必须非常完备才行。没有证据,当然也就不得对任何人定罪处罚。

证据对官司的输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证据、可用于証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主要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三大类⋯。

证据的原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适用一切证据、裁判案件的最基本的原則。

证据的种类: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条規定: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驗、检查、辩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視听資料、电子、数据。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条規定:当事人陈述⋯八类。

行政訴訟法第第三十三条規定:书证⋯八类。

证据必須具备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据必須经过查证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类案件审理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链条再現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照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判。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沒有充分真实证明材料就別去打官司,別花沒用的費用,沒有证据等于无源之水一一別浪費時間精力費用…。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这主要是因为证据能够再现案件事实,具有客观性。

实践中,号称证据的材料形形色色,我们怎么样才能确定这些材料是真实的证据呢?

笔者认为,确定证据的真实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利害关系等。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也是判断证据的可信度的方法之一。

2、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证据被发现时,肯定要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必然会与其所处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对证据所处客观环境的审查也是认定证据真实性的重要方法。比如要考虑案件现场的灯光、距离、噪音等因素对证人的影响;检验、鉴定的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因此,判断证据的真实性,要全面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防止片面性。

3、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原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可靠性强,证明价值也更大。如果是复印件,很可能因为无法确定其来源和真实性,很难被采信。

4、审查证据的提供者是否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如果证据或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就会让人产生怀疑,不具有说服力。比如,证据提供者和当事人有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甚至仇人关系等。在这些情况下,证据提供者可能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提供虚假的证据。

当然,由于事物的复杂性,证据的真实性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这都需要我们综合各种因素去审查。

会的,依职权调查。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在假中,假在真中


证据有真假、合法与非法之分。

所为真假,是指证据是否真实的反映了客观真实的事实。能反映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的证据是真,不能反映客观真实事实的证据是假。

检验真假证据,不能单一靠原被告双方都确认一个事实这个环节,还要把当事人一致确认的单一证据,与其他证据链串起来纵合分析,与常规、常理、规律相对照,以避免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假证支撑假案。例如,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的假买卖真转移财产,除了应审查买卖合同,付款发票,还要审查银行支付及有无银行撤销付款及收款人账面收支,特别是受款人有无回复的情况,以及买卖在何时形成,有无第三人见证。

所谓合法与非法证据,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有无违法和损害社会、他人利益的事实。有属非法。非法证据虽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但这种证据仍不能作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的证据,还要受到法律对其违法事实进行法律处罚。

只有在不存在假证、非法证据的情况下,且确认证据与其他证据证据证明的事实相吻合,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很高兴能对你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

关于什么是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能证明案件的真实事实,因此,从法律上讲,证据必须具备(1)真实性,(2)合法性,(3)关联性。也就是说要证明案件的事实,所举出的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不是为了案件而虚构或伪造出来的。其次,所举出的证据来源必须合符法律规定,违规违法所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最后是所举出的证据必须与本案有关联性,若举出的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这个证据就是无效证据。我们认识了证据三性后,回过头来就你所提的问题进行探讨,你所说的证据是真实的,但该证据来源是否合法,且与你所涉案件是否有关联,如果证据虽然客观真实存在,但该证据来源不合法,或者与你所涉案件根本没有什么关联性,这样的证据虽然真实,但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作为证据使用,也就是该证据不能证明所涉案件的法律事实,虽然真实,但通过举证、质证后法院也会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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