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意外死亡赔偿标准_孩子在学校意外死亡该如何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9:18:24 人阅读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国是通用的,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此,江西省也不例外,会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赔偿。所不同之...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全国是通用的,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因此,江西省也不例外,会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赔偿。 所不同之处在于,由于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不尽相同,赔偿数额也有差异。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十三周岁的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周岁以下20万,11周岁到18周岁50万。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孩作为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伤害,如果是学校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造成的,具有完全过错,应对他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