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_如何公证房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0:36:50 人阅读
导读:目前常见的遗产继承主要是不动产类继承,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资产类的继承,还有车辆的继承、以及股权的继承。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做出强制性...

目前常见的遗产继承主要是不动产类继承,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资产类的继承,还有车辆的继承、以及股权的继承。

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做出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遗产继承属于自愿的,不属于法定的公证事项。但是,为什么很多人去办理遗产过户时,相关部门非要让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呢?

第一个原因:是由于公证机构的专业性质决定的。公证机构是我国的法定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经过法定程序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也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外,否则,公证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继承权公证书具有直接确定由哪一位当事人继承的效力。正是因为继承权公证书的上述效力,相关部门才会出台规定,当事人办理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

第二,是由遗产继承权办理工作的专业性决定的。遗产继承权的办理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工作。遗产继承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过程中需要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确定由哪一个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工作比较复杂,并且带有一定的风险。而公证机构,作为我国法定的证明机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方面,具有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因此,相关部门,如不动产登记部门,银行等,都会要求当事人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从而减轻自己的法律风险。

第三个原因,出于保护相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的考虑。现在的遗产,特别是遗产,都比较值钱,有的法定继承人为了独自霸占遗产,都会想法隐瞒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信息。而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过程中,会经过多道程序,对要办理的继承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如果发现当事人做虚假陈述,从而侵犯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公证处就会拒绝办理。这样,一些继承人想独吞遗产的企图也不会实现,从而很好的保护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原因。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不要忘了点赞和关注哦!





回答问题之前,我先讲一下公证的法律概念。根据我国现行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事实、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通俗的讲,公证是以国家的名义做出的一种证明,有别于私人之间的私证。


你提出的问题是怎样进行房产公证,我觉得称这个问题改为涉及房产的公证怎样办理更为更为恰当。因为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有很多,下面我将涉及房产的一些公证进行解释,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协议公证。这个属于法律行为类的公证,是涉及房屋产权交易的公证。这个公证的办理,首先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通俗的讲,就是年满十八周岁,无精神障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分辨的人。其次,进行交易时,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要真实,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再者,进行交易的房产产权清晰,没有任何纠纷,要有产权证明。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夫妻双方要到场,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产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公证处对该协议进行公证即可。


二,房屋继承公证。通俗的讲,就是房屋的产权人去世了,他的法定继承人要对该房产进行继承,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对这个公证事项,首先要当事人提供被继承人即死者的亲属关系,详细写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的详细情况,即写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详细信息。并且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很多,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话,要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处确定法定继承人何人继承,何人放弃之后,会出具公证书,当事人就可以拿公证书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了。




三,涉及房产的委托书。该委托包括房屋
买卖,过户等方面。主要是当事人因为事务繁忙,没有时间去办理涉及房产方面的事情,可以委托一个人代理自己去办理,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这就是委托。委托公证就是,公证处对委托人的委托行为进行公证,证明该委托行为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委托人必须在公证面前签署委托书。


四,涉及房产的一些合同、协议。主要包括房产赠与合同,涉及房产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这些公证事项的办理可以参照房屋买卖协议公证办理,不在过多赘述。

五,涉及房产的遗嘱公证。这是当事人生前做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通俗讲,就是房产所有人,在生前立一份遗嘱,指定他的房产在他百年之后由何人去继承。该遗嘱在立遗嘱人死后生效。当事人办理该遗嘱时,一定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收到任何胁迫,并且还要提供要处分的房产产权证明。

以上是涉及房产的一些常见公证事项及办理程序。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请不要忘了点赞和关注哦!

遗产是可以继承的,遗产继承公正虽然不是遗产继承必经的程序,但是为了以防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那么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一、房产遗嘱继承公证流程房产继承过户程序: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 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二、房产继承公证问题1、母亲健在,只能继承一半产权在不动产继承中,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则是指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2、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 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三、法定继承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 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 亡,需提交死 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联系,会在看到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也可参考好律师网相关知识。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7)、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8)、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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