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补缴社保_仲裁委员会裁定用人单位䃼缴劳动者社保,但补缴不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5:21:09 人阅读
导读:劳动仲裁已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就不需要你操办了,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会帮你补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缴工作现在审核得越来越严格了,大多数地区是不允许个人补缴的,...

劳动仲裁已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就不需要你操办了,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会帮你补缴的。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缴工作现在审核得越来越严格了,大多数地区是不允许个人补缴的,但单位可以。因为一直以来,总有些单位以那样或那样的理由不给员工上社保,或者单位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员工社保未缴、迟缴、少缴或断缴。如果连这些情况也不允许补缴,势必伤害的是员工的利益。为了维护员工的利益,所以人社部门对单位补缴的门一直是敞开的。单位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为员工补缴社保。同时为了避免补缴的随意性,避免有些人钻空子,所以规定单位申请为员工补缴社保时,必须按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提交各种原始材料,并且对2011年7月以后的补缴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规定,滞纳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承担。

我很奇怪,劳动争议仲裁院一般不会受理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案子。劳动争议仲裁是法院受理前置的程序。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我们劳动维权有三种方式,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劳动争议案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缴纳社会保险费事件,是属于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不是司法可以干涉的。

只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实表态或者证明社会保险费无法补缴,造成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受损失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受理相应的案件。

目前,可以受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行政部门一般是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征收机构。

劳动监察部门各地一般叫做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中队,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一般是社保的稽核部门或者税务部门。

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后,相关部门会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依据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拒不缴纳的,可以进行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1~3倍的行政处罚。

同时,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如果相关金额不足,首先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如果去不提供担保,相关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也可以按照劳动监察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走的是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就已经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变为个人了。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如果是裁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申请赔偿,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里面的关系非常复杂,一般还是建议相关社会保险费的案子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征收机构来进行投诉维权。

告状要会告,到什么衙门就要说什么话,说的不对当然没用。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按照法律规定有三个主管部门。

一、因为单位拖欠社保费,辞职,并由此产生了劳动纠纷,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

按照《劳动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厅。

二、因为单位拖欠社保费,或者一直不给上社保,这个属于违法《劳动法》,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举报时效为两年,两年内都可以去举报,超了就不再受理。

三、因为单位拖欠社保费,或者不给上社保,也违反《社保法》,按照规定由社保费征缴部门负责追缴。

2019年,社保费征缴工作划归税务部门,拖欠社保费追缴税务部门可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要求税务局去追缴。

仲裁确定了劳动了关系,虽然社保入税,但现在税务只是社保托收还没有到税务管理社保核查,您可以通过几个途径去解决社保问题。第一:去您公司所在的区社保局,每个社保局都要社保稽查科,您提供劳动关系,可以跟社保稽查科反应,如果您公司在该区社保局开了保险户,他们会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和惩罚。第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应,劳动监察部门就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你有正规的劳动合同,仲裁也确定了劳动关系,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你的资料去该公司进行整治。第三,您说您提供不了工资单,您的工资是否是公对私银行转账,要是的话,直接去银行打流水对账单即可作为工资单。要是用支付宝、微信等,看是否有备注。要是现金发放,可去公司财务要现金发放明细,一般现金发放公司都会留有发放明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喜欢请给个优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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