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条可以起诉吗_仅有借条的借钱案,法院能判决胜诉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7:09:31 人阅读
导读: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也在办理案件。你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如果借条数额小,没有转账凭证,经审查没有问题的,胜诉很...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也在办理案件。你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如果借条数额小,没有转账凭证,经审查没有问题的,胜诉很正常。但是反过来,如果数额大,还没有转账凭证,胜诉就很有风险。结合办案经验,我一一跟你讲解。


一,数额大没凭证的情况。

之所以会出现数额大没转账凭证会有败诉风险的情况,就是因为近年来我国司法领域虚假诉讼的情况越来越多。以致于最高院专门下发文件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控制这一情况,要求各级法院审理大额民间借贷案件时,需要审查借款的来源,用途,及借款发生的真实时间等。根据此精神,各级法院会对数额较大的借条加大审理力度,首先就是对这笔钱的来源进行审查,你得说明你是怎么将这么多钱给的被告,现在社会大部分人是不会将这么多现金放在家里的吧,即便有,那也是少数,多数人都是会存到银行或者什么理财机构,安全起见嘛。所以你说你给的是现金,法院一般是不会信的,你需要举证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现金,你为什么将那么多现金放在家里,你有什么经济来源有那么多现金等等,很麻烦,没办法,现在审这类案件都是这么审的。如果你是转账的,你需要提交转账凭证,如果说你暂时没有或者丢失了该凭证,没关系,你去银行就能查到流水,前提是你真的是转账了,如果没有转账,你是查不到的。所以说大额借款转账给付的,但是你拿不出转账凭证,你就需要举出其他证据来证明,你真的给了他这些钱什么的,很麻烦,如果举证不能,你就有败诉风险。



那么什么是大额呢,怎么认定这个大额呢,这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的,并没有固定的数额,只是每个地方法院在本辖区都会有一个点,这个点以下的就是小额,这个点以上的就是较大数额了。

还有就是这种审查一般都是发生在被告找不到人或者被告不应诉的情况才这么审查严格的,如果被告到庭应诉,承认该比钱,审查就没太大必要。

二,数额小没转账凭证的情况

这用情况在司法实践太常见了,民间借贷就是鼓励资本流通,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大部分的借贷数额其实都不大,都是老百姓之间的资金流转。因此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拿出少量现金不足为奇,不能要求说必须是转账形式,也不具有期待性,因此,国家不会强人所难,要求少额借款必须提交凭证,这有违立法精神。

法院在审理小额借款时主要走程序性审理,也就是主要问你一些简单问题,比如说借条上的字都是谁写的,曾经偿还过你借款本息没有等等。一般很少实质性审查,但是假如虚假诉讼依然会被处罚的。



三,总结

近年来的多起虚假诉讼案引起了法院对于借条等审查力度的增大。在此提醒广大朋友,大额数额的借款除了必须出借条外,还有保存好你给付金钱的证据,如凭证,录像等等。不要因为碍于面子或者疏忽大意导致自己的维权有风险,后悔莫及。

我是解忧君,一个坚持原创的人,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点点关注点点赞,大家生活愉快。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债权人最好也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

  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申请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1、借条分为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诉讼时效两年,其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超过两年,债权便不受法律保护。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催讨,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催讨时起算,如果债务人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经催讨,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法律保护而不受一般诉讼时效的限制。

  2、你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所以还款的期限由你第一次主张还款之日算起。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对方不能举证证明你的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你仍有权主张对方还款。

  3、借条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无效。

  4、通过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 头条号:讲法讲理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仅有借条起诉,法院立案受理不成问题。

法院立案受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对于民事纠纷,只要符合以上条件,法院原则上就应当予以受理。

但是,立案受理跟案件胜诉是两回事,并非法院给立案,就意味着你的案件胜诉。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则要根据你的举证,以及被告举证,最后能否认定案件事实。

对于仅凭借条起诉,要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等综合认定。

如果借条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一般问题不大。

如果借款金额较大,基于交易习惯及交易安全等因素考虑,通过现金付款方式发生的可能性相当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并不科学。所以原告必须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若原告没有办法对整个过程作出合理的说明,则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只有借条但被告并没有与原告有过实际借款,法院该怎么判?

法院怎么判,关键是双方当事人是怎么举证质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一种情况:原告有借条,有证据证明这笔款打给被告了,被告没有足够的证据反驳

根据这个规定,案子开庭后,首先由原告举证。这个借条是一方面证据,法官会要求原告出示款项支付到位的证据(例如银行打款凭条等),以证明这笔款实际支付到位了。

一般来说,三千五千块钱,有可能支付现金,但是如果几万或更多的款项,支付现金的可能性较小。原告有义务提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支付了没有,是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的。

因此说,原告有借条,有证据证明这笔款打给被告了,被告没有足够的证据反驳,法庭一般会判原告胜诉,被告还钱。

第二种情况:原告有借条,被告辩称没有收到钱,原告无法证明这笔钱实际支付了

如果原告方除了这张借条,再也没有别的证据,这个案子要胜诉比较困难。一般情况法庭会判决原告败诉。

第三种情况:原告有借条,被告承认借款,但是双方都没有其他证据

这种情况下,法官仍应当查明事实,防止虚假诉讼的产生。

为什么这样做呢?其实主要原因是,现在有不少别有用心的人,意图借法院之手制造一个有效力的判决,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如果无法查明事实,应当驳回原告起诉,如果经查属于虚假诉讼,应当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即使双方都承认的借款,法院也不会轻易确认,目的是防止一些人利用法院的判决达到其非法目的。

民间借贷中有时仅有借条,法院也会判决胜诉的。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在传统的民间借贷更多地存在熟人社会中,基于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其他社会关系,建立在诚信和互信的基础之上,是因为生活所需向他人借点钱急用。大多出借人只是想救人所急,也没有赚取高额利息想法。借款人有时也就仅向出借人写了一份借条,拿钱就走了。这样,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原告虽仅持有一张借条,但能够说明借钱的过程及各环节,具有合理性,被告又无法否定的,肯定会胜诉的。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下资金需求不断膨胀,放贷人或专业放贷人大量出现,高利贷和高额的利润刺激一些人铤而走险。致使放贷人在借贷发生中采取写条不给钱、多写少给钱,更有甚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借款人反复索要。例如一个借贷案件,借款人写了借条和收条,写明收到借款30万,并注有转款20万,现金交付10万。在转款20万后,在出借人转款的明细中显示尚有余款15万元。原告持借条和收条主张30万。这就需要原告对借款的金额是否实际发生作出合理说明,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也就是说,法院审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就要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仅有借条,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当然,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在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欢迎对本回答转发和点赞,并对回答内容进行探讨。



请点击“关注”:法律门里门外(官方头条号),了解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有借条,而没有转账记录,很有可能是因为以下两种原因:

1、这笔款项不是借款,而是赌债或者其他债务;

2、这笔款项属于借款,但是不是通过转账支付,而是到银行取现再交给借款人。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起诉是不能够得到胜诉的

如果这笔借款是属于赌债,则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这边借款是属于其他债务,建议不要用借款关系起诉,而要根据该债务的具体性质选择适当的法律关系进行起诉,这样才可能胜诉,例如这笔借款是欠你的租金,你为了保险起见而让承租人签了一个借条,那如果他还是没给租金,那建议你以租赁关系起诉,要求他支付租金,而不是以借款关系起诉,要求他偿还借款,毕竟你们之间不存在借款关系。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起诉也未必能够得到胜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因此,在你仅有借条的情况下,是否能够胜诉就看对方提出抗辩是否能够成立或者是否构成有效的抗辩,如果一旦成立或者构成有效抗辩,那举证责任就马上转移到了你的身上,你还需要继续举证证明借款关系的成立,你的举证责任是很重的,但是由于你已经没有证据了,那就很被动,因为你的证据不够充分,很容易就会败诉。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十条第1小点“民间借贷纠纷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对于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是出借人需要举证证明的重要内容,欠缺这个事实,只提供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不能视为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需要当事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

如果你出借的款项是比较大额的现金,例如几十万,那你不仅需要提交借条,更需要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例如银行的取现记录、与借款人的通话录音(承认借款)、微信记录等等,这些证据综合起来你才有可能完成你的举证责任,让法官相信借款关系的存在,从而支持你的请求。

因此,如果你只有借条,而且是取现交给借款人,没有转账记录,那请你马上去银行打印记录的流水,同时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催借款人还款,让他承认借款事实的存在,并保留相应的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在起诉时一并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这样你才有可能胜诉。

借条在民间债务纠纷当中是一个非常有利的证据,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以借条作为凭证,作为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

但是在现实当中并非有借条就可以告赢官司,有些借条是在一些不平等的情况下签约的,即便借条上的签名是由当事人签,但如果符合以下条件,那借条是无效的:

1、借条由限制行为能力签名。由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判断力有限,不能做出正常的判断,因此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一般都是无效的,不受到法律保护。

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借条。

3、在借条关系当中,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钱的,则借款合同无效。

你题目说起诉方有借条,但被告方没有真实收到钱。对于这种情况,首先你要确定借条上的签字是否是被告方亲自签名的,这个可以向法院申请做笔记鉴定,如果法院鉴定结果显示借条上的字确实是由被告签名的,那就要看是否和我们上面所列举的这三种情况符合,如果符合我们上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即便借条上的签名是被告真实签的,那也是无效的。

如果起诉方手里有借条,但被告方确实没有收到钱,那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是起诉方通过胁迫的手段迫使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类似的事情在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对这种借条,起诉方想要获取法院的支持,就必须提供更加充足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起诉方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是把这个钱借给了被告,这些证据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转账记录(包括银行卡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或者其他转账方式)。

2、人证。可以提供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证人作为人证。

3、物证。这些物证包括录音录像,哪怕是偷拍的,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成为有效的证据,也可以获得法庭采信。此外还可以提供短信、QQ、微信等聊天记录。

4、资金使用记录。比如被告在比较吻合的时间使用了比较吻合的资金进行转账或者购买相关的东西,这样也可以作为借钱的有利证据之一。

起诉方可以提供以上一种或者几种料作为证据,如果材料真实,法院一般都会判定起诉方胜诉。但是如果起诉方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据对借条加以证明,那法院就有可能判定借条是无效的,这样被告就不用承担起偿还责任。

当然除了起诉方举证之外,被告方也可以提供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可以提供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或者是录像录音等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借条,这种情况下借条也是无效的。

有借条不等于存在借款事实。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你是否有证据证明确实借款,比如以现金交付,时间、地点、给的谁、当时有无第三人在场可以证明?如果转账的话,提供相应凭证。

平时借款注意三点:

1.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借款不要现金交付,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备注清楚为借款。

3.对方不按时还款,及时主张权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