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以上市公司为例,如果小股东认为大股东损害了公司利益,应:
一、搜集证据:如财报、公开报道,或内部人员掌握的证据;
二、大股东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马上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到巨大损害的,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连续持股1%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法》相关条款
三、可以尝试主动找投资者保护机构:提交相关资料,言明诉求,他们只要买100股就可以起诉公司,不受持股期限和比例的限制。前提是,真能拿出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证据。
《证券法》相关条款
四、如果是还没公开的信息,有确切证据表明大股东违反了证券相关法规,可以向我国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举报,有奖哦。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可以要求退股。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不要自来!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小股东可以起诉,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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