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口头约定有效吗_口头约定在法律上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1:30:15 人阅读
导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与你口头约定的试用期实为劳动合同的期限,依法该试用期不成立。而且,公司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故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在公司已工作三个月,依法公司应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公司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不可以,没有为什么,空口无凭

口头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有结合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比如说口头约定达成了协议,并且一方按照协议协议已经履行了,另一方不履行义务,这时候守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口头约定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

你这个情况的难点在于他只支付了前两个月的工资,而且给的应该是现金,如果对方不承认支付工资的话,那么双方之间的口头约定是没有履行,护林员看护树林的行为可能就是义务行为。是否能够适用无因管理,那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这个情况还有一个疑点,近十年的时间没有支付工资,肯定有其他的间接证据可以证实,护林员按照口头约定履行了看护树林的义务,方从这个角度,找一下相关的证据。

劳务公司的话,不要听他黑乎你,如果他不给工资的话,可以直接告他,直接找劳动部门,现在这个劳动法的话是特别严格的,不给工资,完全可以告他,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兄弟别虚,就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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