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可以。
由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效力等同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如果债务人在调解书承诺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调解书和判决书不同的是,判决书作出后,如果是一审,对方还可以上诉。但调解书是没有上诉机会的,经双方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而其中的“经双方签收”就是这个案件的变数,即在签收前,如果有一方反悔了,那就得继续走判决的流程。
综上所述,你妻子的这种情况,如果是调解书已经生效,你妻子也正常履行了,那这个事情就算结束了。
但如果调解不生效,那就有可能会追加你为共同被告,继续审理。
还有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你们是夫妻,对方也会执行你的财产。但无论如何都不会另行起诉你。
1、经法院主持达成了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后,该调解书一经签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如不按照协议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调解书强制执行。在调解书签收前是可以反悔的。2.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但是如果调解协议上没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签名或者盖章,也没有法院章,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双方达成了这个调解协议,而后本案是撤诉了。那么这个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时就已经生效了。只不过这个调解协议不像调解书那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此时一方反悔,另一方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因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这个调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既是合同就要履行。
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般的民事案件,法官都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你们是否同意调解?”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一般就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等待判决结果就行了。
离婚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略有不同。
法官不会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现当庭进行调解(调解在庭下进行)”。
虽然看似只有“可以”和“应当”两字的区别,但可以的意思是你同意调解,法院进行调解,不同意,就不调解。但应当却是,无论你同不同意调解,法院都会强行调解。
离婚案件的调解,贯彻在离婚案件的始终,即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开庭后调解。
调解的方式也很多,双方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邀请长辈和单位领导参加调解,多种多样,举不胜举,都是为了能够调解处理,案结事了。
即使,公告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也须对当庭一方进行调解。
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对调解情况都会有所反映。比如调解书,会写“经本院主持调解和好无效,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如下协议”等等。
总之,离婚案件,看似很简单,但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刑事案件,这样的案例网上很多很多。
所以,法院对离婚案件非常重视,也非常重视离婚案件的调解,甚至把离婚案件的调解率作为考核法官业绩的指标。
我是@北门俗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每一对婚姻都幸福美满,即使没有感情,也要好离好散,祝福对方幸福。
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愿有情人都能白头到老。
执行局没有调解书,只有执行和解协议,是执行法官自己做的笔录,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