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留用工伤了如何处理_退休留用人员出工伤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0:55:49 人阅读
导读:由单位负责。实际操作情况:1、现行的规定是退休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出现工伤,需要单位自行负责;2、商业意外险的赔偿从法律上来说不能代替工伤赔偿,但实际中,退休...

由单位负责。实际操作情况:1、现行的规定是退休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出现工伤,需要单位自行负责;2、商业意外险的赔偿从法律上来说不能代替工伤赔偿,但实际中,退休返聘人员往往是由单位出资购买商业意外险,且双方签订协议,代替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不应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有关待遇的规定,出现问题按《合同法》来处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二、已退休职工留用时发生的工伤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雇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谢邀请:职工退休后,企业就不给缴工伤保险了。如果是返聘留用,只是一种劳务关系,应该要求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职工退休以后,应该掌握以下规定:

一、不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不能要求支付最低工资;不能要求支付150%、300%的加班工资;

三、在劳动中发生工伤,不能要求人社局进行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只负责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补助费以及其他的费用,造成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先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这期间如果第一次医疗期满就去做个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再到劳动仲裁申请:

1、赔偿工伤待遇(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伙食费、误工费、车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2、缴纳在职期间各类社会保险费(补缴不成就补偿现金);

3、未鉴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年内);

4、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5、节假日加班及平时加班的加班工资(这条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完了后你所在的公司应该给你钱了,如果还不给,带上那些东西及相关证据直接去法院好了,当然,如果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你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之类的,那就直接去法院起诉。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也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事故,一般情况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处理不成也会比照工伤来解决。隐形风险很大。

办理工伤保险的前提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应该分以下情况,一是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未办理退休。此种情况下的用工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说能够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出现工伤后,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即可。如果说不能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风险最大。根据相关文件,此种情况为工伤,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全额承担。如果单位未承担的,员工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二是员工已经办理职工退休,并领取养老待遇,注意此退休必须为职工退休,而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此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既然是劳务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出现伤亡情况就非工伤,企业可购买雇主责任险,降低用工风险。

问题是:退休后单位留用,上班时间受伤,单位不认工伤,怎么办?

答案是:

一、退休返聘职工,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当然也是工伤事故,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二、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用人单位无法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社会保险机构当然不会承担工伤事故相关费用。

但是,既然是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那就比较好处理了,可以享有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待遇。

四、没有项目保险的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事故受到伤害,也是属于工伤事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寻求行政途径解决,向属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

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也可以向属地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是有一定力度的。

七、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上列途径解决不了,就只能走法律途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俗称打官司,按照人身损害向用人单位索赔。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一般都有聘用律师或法律顾问,打官司又是非常法律专业的,所以,也必须的聘请律师,如果经济条件限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八、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文件: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行他字第10号)、([2012]行他字第13号)答复: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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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  

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3、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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