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面试的公司都是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首先,您问这个问题是害怕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有些企业过了试用期就辞退员工的现象也常有,所以您比较担心。
其实您这样想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也存在这样的顾虑。而且也确实有部分企业就是专门这样行骗的,招一些人来做试用期不签合同,过后就辞退,而且有些不付工资。当然,这样的企业只是少数,大部分企业不会这样。
企业方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也一样存在这样一些顾虑,试用期的员工很多稳定性不足,这个阶段企业考虑到签订劳动合同后购买社保等手续,还有去办理这些手续的人工成本等,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就采取了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方式。
我朋友公司以前也是这样的,后来上市后就开始规范操作了,凡事入职的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一般规模大一些的正规企业还是会按照合同法来执行的。
那么这种大环境下,求职者要怎么办呢?
最后,希望您能早日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今早签订劳动合同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我是凡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帮到您,我很高兴,喜欢我给我点赞加关注哦。
谢邀。题意中所说的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字之差,有很大区别,你不要搞错噢?如是劳务合同的话,是二公司之间制定的契约,而你只不过是其中乙公司的派谴人员。我想也不会,这里就不展开了。
就当作正确的一般应是劳动合同来分析。那么,当初合同试用期是订几个月?如是明确所订试用期三月,你也同意的,那么现在已到期,虽公司尚未跟你簽正式合同,有失信行为,但毕竟它是用人单位。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对该公司印象如何,喜欢吗,是否与你专业对口或者说以后能否发挥你的特长作用,适应你吗,有否信心干下去?
你的认为,对该企业如有继续做下去的信心,喜欢愿意,那么建议你耐心地再等一月时间,同时也可旁敲侧击地提醒部门科室或车间负责人,明确说明在公司已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他们应该也知道),提请帮忙问一下人事部门的具体情况,因为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对你更熟悉,平时接触了解得多。便于你掌握情况,可及时应付。
因为现在要找一家你喜欢的公司也难,的确也不容易。另外毕竟也只有三四月时间,如果能签上正式合同,反正工资也不会少你,就思想上受委曲一个月。
反过来说,如多等一个月时间,而该公司不与你继续簽订,不仅少不了你什么,反而还应补给你相应赔偿费,因为该违反试用期合同条约。如双方不快,也可去地区劳动仲裁,对你来说,只不过多学一个月的实习经验,何乐不为。
员工入职上班之后,公司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大概是为了逃避企业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例如需要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辞退员工时需要支付补偿金,甚至是拖欠工资等等。
稍微了解《劳动法》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劳动法主要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个统一的规定,主要目的实际是为了维护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常用的标志,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劳动关系,但是,两者之间也并不能划等号。有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建立了,或者曾经建立过劳动关系,但是没有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劳动关系,实际上,只有劳动者确实为用人单位工作了,那么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就已经确立了。
而且,我国法律也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将劳动合同签订完毕,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具体的计算日期是从工作满一个月的后一天开始,直到双方签订完劳动合同为止。
而且,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一年,用人单位还是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在工作一月之后,一年之前是支付双倍工作,超过一年之后,双方就自动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这些都是在劳动者愿意签订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的情况下。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厂旦班秆直飞绊时豹江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回答问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