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还能调节吗_轻伤二级调解成功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58:09 人阅读
导读:轻伤调解好了可以没有案底。如果当事人案发后已经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同时宣告缓刑。轻伤二级,一般会处一年左右的刑期,可以...

轻伤调解好了可以没有案底。

如果当事人案发后已经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同时宣告缓刑。轻伤二级,一般会处一年左右的刑期,可以宣告缓刑。无须交纳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打架致人轻伤的犯罪情节是比较轻的,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的,法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打架致人轻伤的,不是属于民事案件范围,是刑事犯罪的案件,没有调解一说的。只有对于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才可以调解、撤诉的。当民事部分法院审理宣判、已经生效的,就没有了调解和谅解,减轻刑事处罚的可能。

先上答案,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种,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第三种,构成正当防卫,不负任何责任;第四种,故意伤害证据不足,只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下面我就结合一些真实的案件进行具体分析,欢迎留言讨论,如果你觉得有用,请加关注,点赞。

先解释一下什么叫轻伤,这是法律术语,是比较重一点的伤情,有统一的鉴定标准,需经过法医进行鉴定,例如两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不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不是轻微的伤,轻微的伤在法律术语上叫轻微伤。

构成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罪,这是打架致人轻伤最常见的情形,占几种类型的90%以上。

这两种犯罪从行为上看都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那么,他们的区别是什么?二者根本的区别是打架的动机不同,也就是打架的原因不同,寻衅滋事罪打架的动机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也就是无故、没有任何原因打人,而故意伤害一般是因为民间纠纷打架。需要注意的是故意伤害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致二人轻微伤、携带凶器殴打的情况下都构成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例如,常见的因为交通纠纷,一言不合就将对方殴打致轻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而邻里之间因为出行、采光等打架造成轻伤的,一般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两种情形因为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实际生活中,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对方的损失,一贯表现良好的一般都判处缓刑或管制(接受社区矫正,不会坐牢)。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大多数情况下会被判处实刑,会在监狱服刑。当然,由于构成犯罪的情形比较复杂,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实际上案件的情况千奇百怪。民事责任上,二者都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正当防卫,说实话,这是一个中国司法实务机关最头痛的一个问题,认定难,争议大,被一些学者戏称僵尸条款。

但随着2018年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昆山宝马案)等四个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被最高检纳入指导性案例,以及近年来司法改革中司法责任制、办案终身责任的推行,说实话,以往那种只要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客观归罪思想已被办案人员所抛弃,案件被认为正当防卫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了了之的比例逐渐上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大幅提高。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面对正在殴打、伤害你的人,你打回去制止对方的行为,对对方造成伤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但不得超过制止防卫的需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般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也就是侵害尚未开始,便先发制人进行防卫。事后防卫,就是侵害已经结束进行防卫。防卫过当,就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伤害。例如,对方用拳脚殴打你,你直接将对方用刀砍成重伤,就是防卫过当。互殴行为,双方都构不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简单介绍点,由于有正当防卫可能的案件大多比较复杂,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最好请律师帮助自己辩护。

证据不据的,举例说明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件,甲不小心骑电动车与骑自行车的乙相撞,导致乙肩部着地,双方发生争吵,甲将乙脚踢拳打,后乙因肩部骨折被鉴定为轻伤,由于乙肩部轻伤是因交通事故摔伤还是甲殴打致伤无法查清,如果对甲按故意伤害罪处理,假如甲的殴打行为只造成轻微伤,就会冤枉他,因此,本案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只能对甲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实际生活中,证据不足的案子也比较常见。

今天就不再一一举例了。欢迎留言讨论。

码字不易,若果觉得有用,请加关注,点赞。

依我之见:‘’完全可以,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是可以调解的‘’。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其中因民间丶邻里纠纷引起的,刑法分则第四章五章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下判处的的轻微刑事案均可以在办案机关主持下在查明事实丶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认罪丶悔罪,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双方达刑事和解签订谅解书的,这一一就是‘’刑事和解‘’,又被称为在检察机关主持下的,如提问者诉的"调解‘’。

对于这种经检察机关‘’调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本案例中的‘’轻伤‘’就完全符合该‘’刑事和解程序‘’的法定要求,一旦受害人请求检察院免于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签订请求书),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微罪不起诉‘’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司法鉴定是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解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之罪。违法和犯罪所造成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是必须追究的。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双方和解,有可能不起诉或判缓刑。  可能的情形如下:  

1、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刑事拘留,或给双方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通过审核案件,认为双方认罪态度好、且彼此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深而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为,双方达成民事和解、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而作出罪名成立免于处罚或罪名成立从轻处罚的判决。  所以,法律的原则,即便你们双方和解,但是毕竟你们实施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还是必须的。不然就无法警醒你们,更无法震慑其它有犯罪意图的人,让其充分知晓犯罪的代价;  因为只有违法或犯罪必究,才能让法律起到保护公民 法人 人身财产权利 打击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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