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_股份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4:04:09 人阅读
导读:自然人独资公司和自然人控股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

自然人独资公司和自然人控股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一般而言,无论是自然人独资和自然人控股公司,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二者在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组织机构及责任承担上均有明显区别

结论:都需要财务审计,审计上没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都享受有限责任的待遇。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主张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债务人要向法庭举证证明股东的个人财产不独立于公司的财产,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包括:

1、公司设立数量上的区别: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你不能再投资另一个这样的艺人有限公司了,也不能用你现在的公司作为投资方再设立另一个同样的公司。

2、税负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以出资为限对外担责,自然人独资也称为一人公司,公司对外负债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可能突破出资额度对外程度责任,担在税负方面自然人独资公司更低。

3、法律定义上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根本意思就是,股东以出资为限,用出资来承担公司的经营和分红以及债务。通俗说,就是亏了,让出资打了水漂,除此不承担任何债务或经济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时要注明,在营业执照要标明,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公司结构上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5、一人有限公司的章程由你自己来定,但是一定要有;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但是如果做出“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时,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你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根据《公司法》(2006)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你想减少风险,你要公私分开,免得出问题,要拿家产来抵。

1、法人股东数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数是五十个以下。

2、公司结构上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3、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仅以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扩展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一、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麦任,无需投资者(股东)个人承担责任。当然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严格要求,即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独立,不能存在混同情形,否则,个人要对公司债务承连带清偿责任。

二、税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不承担企业所得税,个人有限公司除增值税之外,需承担企业所得税。

三、成立主体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即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法人。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是一种组织形式,“一人”、“个人”看上去差不多,实际上却完全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法律形式、设立条件都不相同,至于13%的票,二者都可以开。我大致看了一下的大家的答案,上述几个方面都回答的差不多了,再去回答这些内容就多余了,下面我从二者在税收上的不同来举例回答问题:

1、一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股东只是公司的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它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投资者取得分红时还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法人资格,由自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企业与投资者的责权利高度统一,所以它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所得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


由此可见,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的征缴方面区别是非常大的。

需要怎么选择,需要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下面来举例说明:

一、假设老王预计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且符合小微企业标准。

1、一人有限公司:按照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可以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100*25%*20%=5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5)*20%=19万元

税负率=(5+19)/100*100%=24%

老王实际到手100-5-9=76万元。

2、个人独资企业:按照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直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00*35%-6.55=28.45万元

税负率=28.45/100*100%=28.45%

老王实际到手100-28.45=71.55万元

通过上述简单地计算,可以得出结论: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且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时,老王应当选择一人有限公司,因为税负率较低,实际到手所得多!

二、假设老王预计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

1、一人有限公司:因为不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所以没有税收优惠。

应交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125)*20%=75万元

税负率=(125+75)/500*100%=40%

老王实际到手500-125-75=300万元。

2、个人独资企业

应交个人所得税为500*35%-6.55=168.45万元

税负率=168.45/500*100%=33.69%

老王实际到手500-168.45=331.55万元

通过上述比较,如果老王预计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这时候老王应当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因为税负较低,实际到手所得多。

由此可见,不能直接说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哪个好,经营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所得进行预计,选择税负率低的,实际到手所得额多的!

当然了,选择注册类型,还有其他方面的考虑,我的回答仅就税收方面为题主提供参考,不足之处,还望指正,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

觉得我说的还靠谱,就请点个赞吧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

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6、财务核算要求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很多相同、相似的地方,包括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缴纳个人所得税、都是承担无限责任等等。但是,两者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设立依据不同。个体户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2.出资人不同。个体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

3.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体工商户为个人出资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出资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人独资企业通常以出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是如果在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也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拓展能力不同。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有的地方允许注册多个个体户,但在三证合一后,有关部门实际上都是按一个户头管理的,比如只有一个纳税人识别号),且不能开分支机构,通常只有一个经营场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开设分支机构,虽然现实中这样做的比较少。

5.社会形象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好歹说起来是家企业,你也算是企业主了,而个体户一听就是小商小贩。

至于这五个方面哪个是最大的区别,这要看你看重哪个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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