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医疗事故怎么跟医院闹_医疗事故怎么维权?

医疗事故怎么跟医院闹_医疗事故怎么维权?

在线咨询 时间: 2022-06-09 06:29:56
特邀律师
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团队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办案经营、认证负责的职业精神,以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谢邀请,怎么处理我个人认为首先报警备案,,然后起诉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祝你工作顺利,幸福快乐!这种情况临床上很常见。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和家属第一件

谢邀请,怎么处理我个人认为首先报警备案,,然后起诉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祝你工作顺利,幸福快乐!


这种情况临床上很常见。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和家属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有权复印病历并封存病历(这些医疗文件是法律认可的唯一依据)。

第二步可以找医院的医务科投诉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到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一般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种。

构成医疗事故有以下三种情况:

1.导致病人出现功能障碍的;

2.出现残疾的;

3.导致病人死亡的;

且上述三种后果均是由院方单方面责任所致。

如果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一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会判定医院无责。

即便起诉,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也很难成功。

谢谢邀请!

过度医疗是老百姓的口语,标准是什么?连标准都没有,啥是过度医疗?怎么定义?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难。

大部分医院对疾病治疗有规范,当然这是给医生看的,老百姓也看不懂,就像我们去4S店修车,他们也是有规范的,外行也不懂,也许被宰了,还得感谢人家。

遇到这样的事情(怀疑过度医疗),首先要保存好病历,以及各种证据。然后找信得过的医生朋友咨询了解一下,主要看看是否违反医疗规范(各种指南,医院的规则,各级行政部门的文件),如果医生有错误,并且,损害和错误有关联,恭喜你应该会得到赔偿。反之,即使你心里郁闷,也只能草草了事收场。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果没有依据的闹腾医院,会被拘留、上黑名单。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医疗纠纷跟交通事故差不多,是难免的。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往往跟大众朴素的认识不一样,现实中很多人会抵触交警的责任判定,这主要民众对交法理解不够。医疗纠纷也一样,大部分诉讼患者败诉,绝大多数不是什么老子鉴定儿子的问题,也可能有极少数吧,主要问题是我们对医疗和法律的无知。你总不能说医院勾结法院徇私舞弊吧。果真这样想也是无语了。

我也在思考,医患本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共同面对的敌人是疾病。现在怎么自相残杀?这样的结果,必然两败俱伤,怎么能战胜敌人(疾病)?最终是医生、患者都一肚子牢骚,都是受害者。

我也注意到,患者批评医生主要是从道德层面,很少有从法律层面指出医生的错误。个人认为,依靠道德调和医患关系很难,依靠法律是根本。医生依法行医,患者依法就诊(应该出台就诊法),出现纠纷依法处理(像交通事故一样),这样才是医院与患关系的相处之道,以往我们过分强调道德,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今后,应该强调法治。

依法维权。谢邀。

什么样才算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以下四级算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医院是个险象环生的地方,病人的病情千变万化,需要医生根据经验快速判断,用医术拯救生命。这对医生和护士的专业能力、职业精神要求很高,同时,也确实会有一些差错出现,而一旦错误诊疗,就可能会伤害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此时就会出现医疗纠纷。这时作为外行的家属和病人,该怎么维权呢?

医疗事故纠纷属于侵犯人身权一类的侵权纠纷。该类纠纷中医疗机构与患者所处地位的差异,使得患者往往手足无措,不知该何去何从。笔者作为律师,经常都会面对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咨询,答疑解惑之际,不免想对该类纠纷的法律实践进行总结,以期可以带给读者些许启迪,亦或茶余饭后无聊之际的消遣。

医疗事故发生以后,作为患者一方到底该采取哪些手段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对自身亦或亲人的“不幸”给予最好的回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此规定实际上从立法的角度确立了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是医疗机构在整个诊疗过程中要存在过错,也可以理解为无过错便无责任。

那么,哪些情况下便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呢?

第一,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诊疗操作规范,对诊疗过程中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尽到告知和说明义务,若医务人员未尽到该义务的;

第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第三,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

第四,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规定的。

以上所列是医疗机构构成过错的主要情形,但并非涵盖所有类型。患者要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前提必须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民事纠纷中,永远逃不开证据以及举证责任这个永恒的话题。医疗事故纠纷作为侵害人身权益的一类,既与其他民事侵权纠纷有共性,但同时也有其特殊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一方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应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及受损害的事实,并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初步证明。该类证据一般包括挂号单、缴费单、病历、出院证明及可以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其他证据。

作为患者一方,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及时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一、收集整理挂号单、缴费发票等就诊依据,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复印病历并要求医疗机构封存病例;

二、尽快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损害责任鉴定;

三、尽快联系专业律师确认赔偿范围,并预估大致金额;

四、拒绝医闹,理性协商。这几年,医闹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法律对医闹的处罚也有相应的规定,甚至不乏被处以刑法处罚的案例,因此,应尽可能冷静理性的维权,以免造成因维权不当而身陷囹圄的尴尬境地。

大量的实践证明,医疗事故纠纷的争议解决,宜由医患双方平等协商来处理为原则,比其他的途径更能最大限度的争取患者一方的合法权益。最后,期望自己所讲的零零碎碎,能给大家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有一些帮助,以期让患者及家属的不幸得到最大的慰藉。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在线反馈】
张律师
用我千方百技,解您千愁万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