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人放了怎么办_在看守所第8天被检察院提审后多久可以出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4:18:16 人阅读
导读:依我之见: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而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其家属有权申请(放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是‘’一一是否变更强制措施而‘’放人‘’(取保候...

依我之见: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而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其家属有权申请(放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是‘’一一是否变更强制措施而‘’放人‘’(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依法根据公共安全之考量而谨慎而为之。

一,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话,依法必须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经检察官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的话,检察机关有权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为限;如果经两次补充侦查查清了案件的犯罪事实,且案件的证据已排除了合理怀疑,符合提起公诉的证据要求,那么,依法应当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经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事实仍然不清丶证据不足丶合理怀疑仍未排除,其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那么,检察机关只能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有权‘’提出放人‘’,即变更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而释放犯罪嫌疑人呢?

依我之见: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放人);但是一一一是否办案机关就会‘’放人‘’(取保候审), 取决于‘’案件性质‘’,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人身危险性‘’。如果案件性质属杀人丶放火丶绑架丶抢劫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犯罪,这种‘’案件性质‘’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公安丶检察机关在‘’放人‘’(取保候审)时会相当谨慎;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此案而被逮捕羁押,而在此之前犯罪嫌疑人系累犯丶有前科,或有自伤自杀丶有毁灭伪造证据丶有威胁报复受害人……等再次危害社会的‘’个人人身危险性‘’。那么,因该案的上述‘’两危性‘’决定了公安丶检察机关会相当谨慎地考虑是否对补充侦查期间是否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放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办案机关也有权谨慎采取或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以维护公共安全,并非家属提出放人请求而办案机关就会更強制措施。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谢谢邀请?

一般能进看守所的,大多都出不来了,毕竟基本上都涉及刑事案件,违反了刑法,需要受到刑事的处罚。

因此,进了看守所,如果不能被取保候审,或者37天内释放,那就需要走司法流程了,即便最后判缓刑,至少也要在看守所呆4个月左右。


涉及刑事案件,如果不是什么重大案件,检察院基本上会在你进入看守所25-30左右的时候提审一次,然后审查是否进行逮捕。

你进入看守所8天,就被检察院提审,要么是案件太小了,检察院提前来审查逮捕必要性,或许要么取保,要么无罪释放了。

要么是案件太大了,从快处理,从快逮捕。


当然,你是否能出来,还是根据你涉案情况决定,但都进了看守所了,就别很傻很天真了,去找个律师去了解一下情况了。

你以为进看守所是办家家酒,随随便便就能进去,随随便便就能出来的?

因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

亲人被拘留之后,30天之内公安会送检察院批准逮捕,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放出来,就是说公安在30天之内到底是决定释放当事人、还是决定送检察院批捕。一旦公安送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会在7天之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

所以当事人被拘留之后,案件前期尤其是在当事人被批捕之前,争取释放当事人的关键时间节点有两个:一个是30天、一个是37天,决定机关分别是公安和检察院。当然实践中办案机关未必会用尽这个时间,比如公安机关认为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十几天之内送捕也比较常见。

上述是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律师辩护的重要程序性参考,但是如果有谁告诉亲属,当事人一个月之内一定会放出来,我们就要质疑这种说法的依据了。

能够告知亲属一个月之内当事人会被释放的往往是两类人:公安机关、律师。如果公安今天拘留了当事人,但是告知一个月之内就会放人,这种说法未必真实可信,因为公安在拘留当事人的时候如果确定是要放人的,则大可不必如此折腾,直接办一个取保候审然后再向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就可以了。司法实务中因为案件侦办的需要,公安机关往往不会明确告知家属甚至是律师,什么时候会释放当事人,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信的,就是临近30天的时候,公安通知律师或是家属去领人的。

另外我们也遇到过一些案件,律师会告知家属当事人会在一个月之内获释,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未必真实可信。刑事案件的严峻性不用多说,对于有辩护空间的案件,律师确需要在30天、37天之内力尽可能的去争取。30天之内当事人被取保、被释放的案件,相较于检察院不起诉、法院无罪判决的案件,所占的比例确实更多、难度相对更小,但是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仍是需要持久战。

所以如果是基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做出的专业判断,律师认为30天之内当事人有获释的可能性,并通过会见沟通、了解案情、向办案机关递交专业的法律意见,为之努力争取,这是我们所赞同的;如果是完全不了解案情,或者随便问家属案件类型,一两个问题就保证能给办取保的,还是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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