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协议有效用吗_房屋所有权共有协议如何撰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1:01:16 人阅读
导读:房屋共有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首先要写清房屋的具体位置,然后写清该房屋是什么时候买的,各方的出资比例是多少,以后该房屋如何分配。另外就是要签字按手印,因为...

房屋共有协议的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首先要写清房屋的具体位置,然后写清该房屋是什么时候买的,各方的出资比例是多少,以后该房屋如何分配。另外就是要签字按手印,因为不大清楚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可以私信我,给我留下邮箱或联系地址,我可以帮你写一份。记得点赞,并关注我。

房屋权属以登记为准,即使房屋有共有权人也是以登记为准。自己写了,其他人签字只对内部有效,但如果登记所有权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无需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产权人为一人,共有人没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这种最为常见的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在购买或产权登记时,仅将房产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

对于这种产权人单方买卖房产的合同是否有效?答案是确定,合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确定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从保护共有人的权益和市场交易秩序及善意第三人利益考量,我们法律最后选择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及善意第三人利益。当然,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就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这是无权处分行为,买受人能否取得产权要根据是否符合善意取得来确定。《物权法》对于善意取得有相应的条件要求。第一,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第二,买受人支付了合理对价;第三,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担心配偶单方转移房产,那建议还是进行加名,确保对方无法单方转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的规定,你爷爷与奶奶共有的这套住房,在爷爷去世后,由于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姑姑、叔叔们已经放弃继承权,奶奶也把属于自己的产权部分赠与了你,且相关手续已经做完,产权证也已变更成为你的名字,赠与行为完成。

即使奶奶因受其他人的蛊惑反悔,也无法再要回房子了。


题主的问题是涉及到财产共有。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人签字买卖,无效。

买卖房产交易,是大问题。涉及到的金额数巨大。当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业务员的促成之下,达成买卖共识。相约在中介公司签约居间买卖合同。签约合同之前,一定要房产证上的两个权利人到场签约。合同才有效。


如果有其中的一个权利人无法到场,可以出示另一权利人全权委托的公证委托书。有公证委托书,另一个权利人就完全可以在买卖房产交易办理过程中不需要出现。

如果没有公证委托书,中介公司也不敢签约居间合同,因为居间合同完成签约,涉及到的就是买方要按照比例支付给卖方第一笔买房定金。


一旦卖方收取了定金,如果发生违约,无法完成整个交易手续,卖方收取买方的定金,将按照合同上收取金额的双倍赔偿。中介公司也不会这么操作。

因此,二手房买卖,房产证上有多少人的名字,在出售此房产时,其中任意一个人都代表不了房产证上的其他权利人。签的买卖合同,都无效。

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要件存在瑕疵,需要追认后才能有效或者无效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财产的处理必须经所有共有人同意。一方签字出卖共有房屋合同,因未征求另一方意见,所以合同效力待定。

如果另一方追认同意,则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如不同意,则合同无效,应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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