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农村人的户口迁到县城了,家里的土地怎么办?
其实,农民要到县城务工或者经商,都用不着将户口迁出,把户口放在村里,村里的一切利益,都有你的享受权,一旦迁出,就算这轮土地承包权不被收回,一旦调整最终还是要丧失土地的承包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中央土地稳定的政策,农民在县城或者小城镇落户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但土地不能抛荒两年以上,如果户口不在农村,土地又抛荒无人耕种,收回的可能性就很大,不能和那些户口在本村,因为外出打工而荒废土地的现象比,这部分人的根基毕竟还在村里。所以一定要把承包地经营好,可以出租、流转或者借给别人经营,切不可荒废。
农民的户口从村里迁出以后,就不再是本村的村民,那些村民的权利也会随之丧失。虽然土地的承包权依然在你手里,可如果承包的土地被征用,人口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会不会归你个人,恐怕很难说清楚。现在农村的利益分配问题,一般都是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民会同意将这个赔偿款给这样的户吗?这是个值得考虑的实际问题。
所以,农民如果不想放弃土地,农村的户口尽量不要随意迁出,即使是外出打工或者经商,将户口放在村里都没有碍处。现在农村的户口,虽然说不值钱,但往外迁容易,往回减就难了,希望农民朋友一定要慎重。
户口转到城里三十年了,土地还能确权吗?
户口转到城里三十年,现在还会有土地吗?
我国农村包产到户是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的,第一轮承包基本是在九六年前后到期。九六年进行第二轮调整。那时的调整政策,是大稳定,小调整,生不增,死不减。但对全家迁岀户的土地,各地基本都已收回。按理已不该还有土地存在。
像题主所说的情况,既是还有土地,按九六年的说法,也不会进行土地确权了。
土地承包法也有明确规定,全家迁到辖区的市,土地就应交回,不交回的,发包方要收回土地。根据这个规定,是不会确权的。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你的户口迁出后,还符合几点情况的话,以前的农田还是可以确权的。
迁入的城镇户口还是有划分的。包括小城镇和设区市。
你也看到了,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也算是保护了进入城镇的原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照一下你的情况,是不是符合。
如果情况不符的话,这次确权可能就会被村委会收回去重新分配或者留作机动地了。但是,就算你的土地承包权被收回,原来你在承包地上的投入还是能收回一些利息的,也不会让你白忙活,我们知道,以前的土地很少贫瘠,地力不行。
主要看迁到那里的市。按政策:迁到设区市及以上的大城市就不能参与土地确权了。如迁到县城或小城市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