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欠债和其他亲属有关吗_直系亲属的不良征信记录会影响到个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7:00:26 人阅读
导读:可以明确的说自己的征信不良记录只会影响自己。肯定会有很多人来反驳我说,那为什么我的爱人去银行贷款,因为我的征信不良而导致被拒呢?为什么孩子会因为我而不能上学校呢...

可以明确的说自己的征信不良记录只会影响自己。

肯定会有很多人来反驳我说,那为什么我的爱人去银行贷款,因为我的征信不良而导致被拒呢?为什么孩子会因为我而不能上学校呢?

我承认这些现实情况是存在的,只不过这些影响从本质上说影响的还是自己,对于导致他人在某些事情上的不方便其实都是可以规避的。我们来分析下上述两个案例。

一、自己贷款因配偶征信不好被拒

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配偶作为了本次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出现,所以才会影响到本人。银行贷款,一般会默认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需要查询其征信,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如果借款人提出不让配偶做共同借款人,银行也一般不会同意。那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不是的!

现在很多银行都推出的有信用贷款,尤其是从手机端发起申请的自动获取额度的贷款。比如招商银行的闪电带,建设银行的快e贷,光大银行的随心贷等等。这些贷款都是只查借款人的征信,不管配偶征信的。也就是说,申请这种类型的贷款,即使配偶有不良,也依然会审批通过。

二、影响孩子上学

从来没有哪个机构不允许老赖的孩子上学,只是说监管机构不允许老赖的孩子上贵族学校。不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的目的也只是为了避免征信不良的人高消费。说穿了,影响的还是征信不良的自己。

祸不及子女的道理想必很多人都知道。更何况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老赖都非本意。

我们再仔细罗列几种情况,比如禁止坐高铁,禁止住酒店,这也都是对征信不良的自己有影响。征信不良的人的直系亲属所受到的任何影响其实都可以归因于征信不良人自己。

总结

征信的不良信息记录的是个人的信息,它表现出的也是个人的不守信用的行为。从道理上来讲,也不应该波及其他人。

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

儿子信用卡欠钱,在法院判决冻结账户只会冻结欠款人的账户和资产,其他亲属的资产是不会被冻结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死亡后如果直系亲属不对遗产进行继承,可以不承担债务,但其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部分债务。一、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依我之见:依法直系亲属一一‘’没有‘’一一为信用卡欠款人代还欠款的法律义务。

为什么直系近亲属没有为其代还款的法律义务呢?

下边本人从民事法理和刑事法律层面试作简要分析如下:

一,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独立行使民事行为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种人被称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时,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视为完全民事能力的人‘’。《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管理规定》中对于办理信用卡的公民主体资格要求:法律赋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正当的职业和独立的收入,即有归还善意透支款的的还款能力;同时信用卡借贷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借贷关系‘’一一,其‘’特殊之处‘’在于:依靠个人诚信、守信用的允许善意透支的借贷关系,不象其他借贷关系需借款方提他人或他物担保(如保证人保丶置押丶抵押担保等等);其违约的法律责任也有与其他民事违约的法律责任有本质区别一一一民事违约按刑事犯罪论处:‘’信用卡诈骗罪‘’。

二,那么,我们又结合本案例的叙述来看看一一持卡人既然能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亲自到发卡行办理‘’信用卡‘’,也就意味着‘’他‘’是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既然办理的不是普通借银行款的借款合同,就意味着不需要丶也没有直系亲属为其提供担保,既然是信用卡就有透支的功能,‘’不能还款‘’也就意味着持卡人已经存在‘’恶意透支‘’之嫌。那么,根据‘’谁违约丶谁负责‘’的法律责任原则由持卡人透支了丶违约了、依法就应当根据信用卡透支的有关法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由透支持卡人本人归还透支款,而不能株连毫无法律责任的直系近亲属。

三,为什么直系近亲属没有为信用卡欠款人还款的法律义务呢?A,信用卡持卡欠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具有独立行为能力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B,直系近亲属依法和依事实没有为其办卡透支提供任何担保。c,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关于信用卡透支超过规定数额一万元以上和规定期限内不归还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的,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请问:如果认为直系近亲属邦助还款是法律义务的话,难道要追究不履行邦忙还款的直系近亲属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连带刑事责任吗?答案一一不能!我国刑法是‘’严禁株连‘’没有刑事过错责任的近亲属的,法理逻辑上也是荒谬绝伦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