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被要求退年终奖_员工离职后,还能要求年终奖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0:26:29 人阅读
导读:当然有权利要,年终奖该不该要,不受员工是否离职的限制,而是受公司年终奖相关规定的限制。作为HR,经历过太过类似的事件,先说一个去年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这个员工就...

当然有权利要,年终奖该不该要,不受员工是否离职的限制,而是受公司年终奖相关规定的限制。

作为HR,经历过太过类似的事件,先说一个去年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

这个员工就是在发放年终奖前已经离职,但是最终我们还是按规定支付了他该得的那部分年终奖金,也就是他虽然离职了,但是该得的年终奖一分不少。

公司的年终奖是在春节前发放,而在发放年终奖前一般要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中规定,只要参与了年终考核并且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都享有年终奖的分配权利。

这位同事刚好是在公布年终考核成绩之后离职的,他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因此也就意味着享有年终奖的分配权利,最后,我们也在他离职后按公司规定给他发放了他应得部分的年终奖,没有因为他的离职而将年终奖克扣,员工本人也表示非常意外和感动。

但在实际工作中,太多单位并不这样做,只要员工离职,就不发放年终奖,甚至不惜与员工闹上法庭也不发。

那么员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要回自己的年终奖呢?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有约定年终奖。

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手册中约定了年终奖事宜,那么说明年终奖是受制度保护的一个行为,不管自己离职与否,只要在当年度内有出勤,就应该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年终奖金。

二、公司有关于年终奖的辅助制度支撑。

这种情况就类似于上述我公司的情况,虽然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并没有约定年终奖,但是考核制度中有约定,并且已经执行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那么也是同样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年终奖。

其实实际工作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年终奖不存在什么要回不要回,好的公司不要自然也会发,不好的公司再怎么要可能都不会发,那这种情况就要自己收集好情况准备劳动仲裁了,这样的公司可能就只接受这样的形式了。

作为好的HR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不应该是跟不跟领导说,而是要弄清为什么,是另谋高就了还是你们单位出了问题,先把问题解决好。即使最终留不住,也应该给人家,年终奖是事后的,人家付出了,该得。除非你们单位够黑,找理由就扣。

不合理,但是合法!


不合理的原因:

1、年终奖,顾名思义,就是根据一年的情况对员工的一种奖励机制,如果这个人工作业绩不错,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应该享受年终奖;

2、由于年终奖是对之前工作的肯定,无论以后的工作状态如何,都应该发放。


合法的原因:

1、年终奖是企业基于内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奖励措施,不属于劳动法节制的范畴;

2、年终奖必须支付的前提条件为: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的关于年终奖的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约定人员离职取消年终奖发放,那么,不发放就是符合合同约定的,也就是合法的;

3、有没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年终奖的相关问题,则年终奖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不受企业外部制约和影响。

当然,如果年终奖发放涉嫌违法,会被依法追究责任的,比如之前非常火的P2P企业,非常吸收公众存款,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的情况,就属于违法。


题外话:

1、从企业发展、企业诚信、管理机制上来说,年终奖作为一种激励措施,应该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方能更好的起到激励作用;

2、在劳动合同、企业规章中明确年终奖的发放办法、额度、时间等更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

3、因为离职而取消员工年终奖的办法看似节省了资金,但是却输了口碑、输了诚信,某种程度上,也是在为竞争对手输送力量。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题主的表述中说的扣除,两种理解:一种是原来说好的年终奖因为离职不发了,这是不合理但是不合法的;另一种是已经发了年终奖,但是由于离职了,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又扣除了这部分金额,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站好最后一班岗,让他辞退你,然后你就可以要赔偿了,这期间一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年终奖是对你今年工作的奖励,跟明年辞职没有关系!不会扣的!

谢谢邀请!

说句实在话,这样的要求不仅不符合法律,更不符合人们的主体的价值观判断。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工作的嘉奖,是对自己付出的肯定!这样的规定我们肯定不能够接受!

辞职当然可以,但是前提是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和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交接工作,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做好该做的工作!

最后祝在外打拼的你们新年快乐!新年新气象!

年终奖是去年公司对你本人的肯定,所以你今年申请辞职的,关去年何干?公司要是要求退还你可以拒绝的,如果强制的话或者从你工资里扣的话,你拿着工资条到劳动局去告他。一看就知道是小气的公司了,谁不知道过完年了起码有百分之三四十的人辞职啊,要不是为了年终奖,直接在去年年底就辞职走人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没什么犹豫,也没有什么考虑,你已经离开公司,就说明给公司解除所有的相关劳动合同了,所以这个责任应该由公司来承担,但是如果出于个人良心发现的话自己考虑将奖金退回也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前提是在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如果觉得这一部分不应该是你得的话,你应该返还给客户,就是你离开了也是一样,但是如果这些事情已经完结,后面出现反水,对你这儿走的都是正常程序的话,公司已经给你把你这时候需要,而且所有的东西交接清楚,你可以是选择不退的,因为奖金不是属于正当的订单,他只是说福利的一部分。

这种情况只有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你们就和公司与客户沟通的结果,如果这个客户还有联系你们还有交际的话,你们可以考虑一下适当的退一部分,要全部退出的话,毕竟两个月或者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而且都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先突然那个就是退的话也不会说百分百全部都退。

主要看公司的意愿,或者说客人个人的意愿,如果觉得会触犯到法律程序的话,还是按法律程序走。

既然已经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说这些所有的东西由公司来承担,如果是你和客户之间的纠纷由你们之间谈,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的话,那么就是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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