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样吗_转正和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8:10:27 人阅读
导读:既然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到了时间却没有给你转正。《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所以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在同一劳动关系...

既然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到了时间却没有给你转正。《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所以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在同一劳动关系前提下,劳动关系双方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公司延长你试用期的行为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合同是法律用语,转正这个只是平时生活中所使用的话语,两者有联系,通常转正的标志就是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两者也有区别,两者在时间上不是绝对一致的,可能在你未转正之前就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是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如果你在试用期达不到合格标准,那么你即使签了合同仍然会被解聘,没有转正的机会哈!而通常来说,你转正了都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在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因为如果你过了试用期转正了,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将从你正式上班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一年之后还未签订,那么就视为劳动者已经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的成本相当高,所以现在很少会有用人单位做这种傻事哈!希望此解答对你有帮助!~谢谢支持!~~

签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了,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区别对待。

对于辞职这块儿,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就行。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成立及应订立劳动合同,及从开始上班日期起就算用工之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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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这个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期限,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正式期内,那么都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30日内给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一点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内的员工是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那么这个劳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就把这个劳动合同法的明文规定给大家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文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说这个试用期限是根据你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说试用期超过6个月就属于一个违法的。当然你的这个个人社保,在试用期内的第1个月实际上就应该购买,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你无论你的试用期有多长,那么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30日内就应该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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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在试用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我交纳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当一个公司和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也就是无论是在当月建立合同还是在次月鉴定合同,都应该正常的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这个劳动合同书当中是包括试用期的时间的,所以说在试用期内应该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相应的社保。

再加上绝大多数企业单位的试用期,远远不止一个月的时间,比较通常的,那么是三个月的使用期,有些地区的单位甚至一些对于国有企业的单位,它的试用期甚至高达6个月,所以说这样的话,如果说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话,很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 所以在试用期内应该会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

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企业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和降低自己的成本压力,那么它的适用期内往往是不跟自己的员工签订合同,只有当你在试用期正式通过以后,那么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才会给你缴纳社保,所以说企业单位这样的做法确确实实有些违反劳动合同法,但是作为员工来讲,因为毕竟他是弱势群体,所以说他也没有过多的维权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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