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退还诉讼费怎么办_官司打赢了法院诉讼费不退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5:51:27 人阅读
导读:官司打赢了,首先祝贺你,诉讼费退费各个地方处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把他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算在内,而有些地方不把使用费算...

官司打赢了,首先祝贺你,诉讼费退费各个地方处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有些地方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把他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算在内,而有些地方不把使用费算在内,而直接让他到法院去交诉讼费,然后由交诉讼费的人到法院去退费。

同时由于诉讼费法院他没有财政主动权,法院收的每一户钱,执行费他都要交给财政局,有财政局统一调配,所以法院告知你,他没有权利退费,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钱都已经转入财政局了。

像你这种情况,你首先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查找对方的下落,找到地方,这个线索提供给法院,法院就会根据你的申请去找被执行人执行。

如果法院不签字不退费那也没办法,根据这个机制他是可以预收这个费的,只要你应该承担多少,对方应该承担多少。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也一直在协助执行。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真的如题目你所说,法院说的有对有错。对的是起诉书无法送达,多数属于被告不明确中的地址不确定类型,驳回起诉没有什么问题。错的是驳回起诉的案件是不需要收取诉讼费的,但是我认为这个不退诉讼费情形可能是你杜撰的,因为诉讼费是上缴财政的,没有理由不退给你,除非你所说的跟事实不符。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您一一解答释疑。

首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要做到的就是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被告不明确,是不会受理的,即便受理时没发现,办理中发现了,也是可以驳回你的起诉的。什么是明确的被告,最起码的你得知道这个人在哪,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你得知道一个吧,如果你都不知道,那就属于不明确,或者你提供了,法院办理时,找不到这个人,也就是说你所提供的地址查无此人,那只能驳回你的起诉了。你题目中说驳回你的起诉,估计就是因为被告不明确,所以法院的做法没什么问题,合理合法。


其次,驳回起诉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即便你已经预缴了,也是可以退给你的。你被驳回起诉后,可直接去立案庭退款,法院没有理由不给你退,毕竟诉讼费是全部上缴财政的,而且有关于诉讼费退缴的规定的。你题目所说不给你退,我认为有可能是你杜撰的,这几乎不可能存在,除非你的案子经过了实体审理,比如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那样的话有可能一分不退给你,也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而你是按照普通程序交的,会退给你一半,你说什么都不退,不现实。

最后,我要说的是,起诉时一定要有明确的被告,就是说你提供的线索,能使得法院能确认谁是谁,如果不能确认,最终的结果也肯定是驳回你的起诉。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及时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诉讼费的问题由来已久。

实际上,诉讼费的处理,法律有明文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7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是只要求当事人起诉时缴纳诉讼费,应当退还的却以种种理由不退还。典型的做法是,原告缴纳诉讼费两万元,判决诉讼费两万元,原告承担两千元,被告承担一万八千元,这一万八千元由被告支付给原告而不是由法院退给原告。甚至有的法院还会在诉讼开始的时候,要求原告签署“自愿”由被告支付给自己多交的诉讼费的文书。本来,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有很多变成了法律白条,除此之外还要替被告预付一大笔诉讼费、碰上铁了心当老赖的被告,原告你就等着被告给你诉讼费吧。

好在,近来法院系统也意识到法院应当模范遵守法律,做出了许多亲民之举,例如山东省高院2018年9月27日重磅出台《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原告胜诉后,全省三级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预交诉讼费,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进一步完善了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降低司法成本和当事人诉累。

具体到本题,建议当事人到本省高级法院网站查看一下,本省法院系统是否有这方面的统一要求。不管有还是没有,原告多交的诉讼费都应当退还给本人,这个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法院已经承诺退还多交的诉讼费,那么直接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退费手续即可,如果没有这种规定,建议和主审法官沟通一下,看能否退给,否则可和纪检部门沟通解决。

1、如果在法院没判决之前,你可以通过撤诉来换取法院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2、法院已经下判决了,判决的最后一项就是诉讼费的承担,既然判你胜诉,那应该是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已付的诉讼费法院不退还,原告自己去找被告要。已经不存在法院退还的可能。

3、目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预交执行费(以前是要预交,可能有部分法院仍没改过来),法院执行成功后由被执行人向法院交执行费。

4、法院不负责帮你找对方的财产线索,需要你自己去找,找到后报告给法院,法院才会动手封财产。所以你提问中说法院什么都不做可能是冤枉了法院——很多事是要你自己做的。

5、建议找当地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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