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肇事方对方不配合怎么办_肇事车主不配合保险理赔。咋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42:17 人阅读
导读:如果对方不主动处理,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协调处理,如果还是未成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伤情构成伤残,可以先行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

如果对方不主动处理,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协调处理,如果还是未成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根据事故认定书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伤情构成伤残,可以先行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意见,主张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对方不配合,并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至于垫付,建议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依照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医药费的垫付,别的不用垫付。例如,如果定的主次责任,垫付七成即可。

如果对方小病大养,无病呻吟,建议立即停止垫付,对方再要求垫付,叫他赶紧到法院起诉,法院判了该怎么赔怎么配赔。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垫付一定要保留证据。至少要求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写一个证明条,证明某年月日某人垫付医药费某某元。不然的话,对方耍赖就很难处理了(这种情况经常遇到)。

一般认为,只要自己没有事故责任就不惜加剧对方的损失。要么就让全责方承担超出法律法规意外的费用。这种情况有两种,甲:小伤大治:乙:明知全责方的车辆被警方滞留,知道全责方着急提车。

先说全责方车辆被滞留的问题:警方暂扣事故车的目的不是“财产保全”,而是用于取证。只要责任认定书下达,即完成取证工作,自然,警方就不再有扣车的法律依据。

再说伤者不出院,以此给责任方施加压力的问题。或以为责任方有保险支持,希望获得更多的赔偿!这个行为很不道德,社会舆论也不会支持的。伤者住院不出,按照目前的医疗体制,医院不仅不讨厌,反而更愿意。作为责任方可以与你的保险的进行沟通 ,告诉你的保险人你的担心。保险公司会主动帮助你去医院进行核实的。治疗用药分甲乙丙三大项,会对用于治疗伤者的药物进行筛选的,也会向医院履行应该合理治疗的告知义务。医院会有医嘱,治疗进展记录等待。不要怕。但是!伤者的确需要治疗那么,责任方就必须要给予支持,该垫付医疗费垫付的必须要垫付。

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朋友开车撞人了,也没有多大点事,身上有点擦伤,嘴唇磕破了。保险交警和120都有打电话,事故责任也划分好了,汽车全责,没什么好说的,朋友出于好心,觉得不露面有点说不过去,就买了点水果和牛奶去医院看了一下伤者,结果人家提前去了七八个人,围着我们不让走,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让垫付医药费,其实前一天已经联系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元医药费了,对方的条件说除了保险公司的另外拿两万块钱了事!我们到最后打了110才脱身!切记三不原则!

这种事很麻烦,我昨天才玩事。去年11.7被人把车擦了,那小子磨蹭半天说给几十,我不同意,早上8点,交警忙,走快速理赔,到了定损点,200。程序走完,那小子说身上没钱没卡,要他证件压在我这里,不给。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不能心软,该报警就报警。结果我提建议,去4s店,顺便叫他朋友送钱。半路上这碧不要脸的跑了,打保险电话投诉并咨询处理方式……,我和保险公司分别打他电话,不接……几天后,我看到没有人理我,打保险公司电话,结论1.去起诉他 2.代位赔偿,但算我出险,明年我自己的保险增加。基本上这种情况,我都已经放弃了…………。这一年中,我在家附近看见过几次这车,但都是女的开,脸皮薄,不好意思开撕……前天,正好遇到那碧石开车,等他停好车下来后,迅速堵死他左前门,开始不承认,我说明时间地点,对方还不理,未果。打110,直接说经济纠纷,阿sir来了,带到派出所调解,对方说之前手机掉了,电话号码换了……后又说没有收到我的修车发票……又说定损的是180,不停狡辩。经协商,约定昨天派出所一手钱一手发票(由于当时他跑了,找个小店修了,没有发票)。昨天,我知道这碧石不是什么好鸟,在修理厂给他打电话,说今年营改增,机打发票要加钱,普通收据行不行,手撕税票可不可以,开始他说过来,老子傻傻等一个小时,放鸽子了,打电话说下午五点派出所见面……5.40他说在派出所外面交易,期间说,手撕发票不是修理厂的,收据不正规,没有车号,交款人……20分钟后,收钱。注意,在派出所期间闲聊,警察说,对方如果不来,他们也没办法,也只有走法院。所以回到开始,大家一定要记得定损时候签字要谨慎,一定要压证件(当然对方补办要要不了几个钱),没钱不能松口,不要轻易签字离开定损点。对方不善,建议不要走快速理赔程序。切记切记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处理时,最终是以民事赔偿结束来了解交通事故。如果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对方不积极的配合,势必会造成交通事故久拖不决。作为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明白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快速的解决。


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

如果自己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自己的机动车又购买了车损险。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车主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的方式解决。

通俗的理解就是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修复,产生的费用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自己的保险公司通过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渠道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追偿,作为原车主就不需要再找对方。


人民法院的诉讼。

如果自己的车辆没有购买了车损险,对方在赔偿的时候又不积极的配合。自己首先要做的先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关于对方的保险情况,可以向处理事故的民警咨询。

如果对方的保险公司可以积极的和你进行协调赔偿的话,这是最好的一种解决方式。

如果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以种种理由不予赔偿的话,作为机动车的车主,唯一的选择就是向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交通事故的案件处理起来相对来说在人民法院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不超过三个月,法院就会做出判决。


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

人民法院是否采用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进行民事判决呢?可能有的律师会告诉你,人民法院在进行民事判决的时候,可以采用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也可以不采用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案件当中,人民法院是会采纳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是事故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在交通事故中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的。

除非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开庭的时候提出了关键性的证据,否定了交警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但是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少。


我的个人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每一个驾驶员都是想快速的处理交通事故。有的时候驾驶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积极的配合,这种做法是要得到大家谴责的。

希望每一个机动车的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多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这样就可以快速的处理交通事故,节约了对方的时间,同时也节省了自己的时间。毕竟交通事故最终还是要进行解决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问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怎么办?老百姓有句口头禅:有困难找警察。交通事故就找交警。拍好现场照片,收集有利材料,情况真实准确,找交警,何愁问题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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