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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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首先从你提问的问题上来看,你这里面有两个时间段,一个是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一个是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之后逾期还款的时间。那么这里面的利息计算是不一样的,首先,你的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这个就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利息和逾期的违约金,如果双方有约定,一般你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法院都会支持,违约金也是看具体数额吧,如果数额过大的话,法院会酌情减少一些。一般法院会支持你们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在判决书没有约定利息和违约金,那一般只能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息计算。其次,法院规定的还款期限之后,如果对方还未还款的话,这块利息一般法院是只支持同期贷款基准利息的两倍。
以上依据《民事诉讼法》232条以及《民诉意见》294条。欢迎专业人士斧正。
分段计算,第一段,从实际本息还清的那一天为止,以判决的本金作为基数,计算至实际还清时止的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4倍利息来算。
第二段,从法院判决还清的最后一天起按 判决本金作为基数,以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直至计算到实际还清时止。
一般债务利息是按照原法律关系中的利率计算的,比如借款,原来约定是12%,就按照12%计算。超过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开始计算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