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休产假是多少天_产假休多少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2:08:32 人阅读
导读: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准备产前半个月开始请产假。

首先我们公司和部门都对孕妇比较宽容,前期孕吐请假了几天,然后还是缓不过来,就经常上午来半天,下午回家休息。

主要也是工作轻松,不辛苦,很多事情我的直属领导都不派给我了,所以轻轻松松到现在24周。同一个办公室的阿姨也都比较宽容,不会看不惯也不打小报告。如果比较糟心的话还是早点请假休息的好。

如果一直这样轻松下去,我就在产前半个月再开始请假。江西产假有158天,希望把时间都留到给宝宝,毕竟上班以后要老公的爷爷奶奶帮忙带。所以还是宁愿前面多上班,毕竟自己看着孩子比较放心。

谢邀!恩秀儿为你解答!

关于国内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但是每个省份的具体能休到的天数不完全相同。

2015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个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取消了晚育假。

与此同时,产假的计算方式也发生变化,具体天数体现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

各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孕妇的产假天数。

其中以西藏的产检天数最长,为365天。

河南与海南在国家的相关规定基础上,外加了三个月的产假,两省的孕产妇最高可以享受到190天的产假。

广东省的孕妇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98天+80天,等于178天的产假,如果是剖腹产另外加上30天,等于208天。

黑龙江和甘肃调整为180天。

部分省份的产假为国家规定的98天再加上30天,等于128天。孕妇可以享受到128天产假的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

关于孕爸的陪产假方面:云南、甘肃、西藏的陪产假是最长的,为30天

陪产假最短的是天津与山东,均为7天。

除此之外,大多数的省份,孕爸的陪产假为半个月,也就是15天。

下面附带一张最新的各省份产假天数表,各位来之四海八方的孕妈们,都可以看看自己的省份规定产假都是多少天。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题主,欢迎关注恩秀儿头条号,更多孕期健康流行文化尽在恩秀儿手机端,安卓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店均可下载。让孕育成为您最美的经历,恩秀儿与您一起。

现在改了,青岛改为90天了。不是158天。说是让公司发工资,一个月发了24块钱。哺乳期24块钱,买尿不湿都不够,一边提倡纯母乳一边不发钱,这都是给富人看的,穷人的孩子还是得委屈。

政策具有地域性,每个地方不一样。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是98天,各地会根据地方政策加。

第一、以下是根据全国31个省市梳理的产假、陪产假、婚假表:

根据上表显示最长产假地区是西藏有一年的产假,最少地区属于江浙沪一带只有128天。

第二、我们要先了解产假分为哪几项,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2.难产的增加15天难产假。在这普及下:剖腹产属于难产。
  •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增加15天产假。

以上2、3种情形增加的产假天数属于在表中的数据基础上增加。

第三、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产前的正常工资全额进行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公司虽然都已经为员工购买了生育津贴,但都是没有按照员工都全额工资购买,因此造成社保局支付的生育津贴少于员工产前的正常工资。并且社保局是把生育津贴支付到公司账户上。如果公司只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或者按照基本工资支付都属于违规行为,员工可以要求补足差额发放。当然如果按照规定要求补足,以后自己在公司或许会受到潜规则而离职。因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也得慎重考虑。看是要工作,还是维权。

法定节假日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假17天(再婚的不能享受),直系亲属丧假3天,单位应付工资;探亲假为配偶30天、父母20天,带薪年假为工龄1-10年的5天、满10年的10天、满20年的15天,未休的应折算成工资,事假无薪。

病假与医疗期(病假外加6个月)各3个月(工龄5年以下)、各6个月(工龄5-10年)、最多24个月,病假6个月内的按本单位工龄发工资的60%(不满2年)、70%(2-4年)、80%(4-6年)、90%(6-8年)、100%(8年以上),病假超过6个月的按工龄支付疾病救济费为工资的40%(不满1年)、50%(1-3年)、60%(3年以上)。

怀孕超7个月每天可休1小时并可请假休息发75%工资、产前检查算工时,医院证明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超过4个月的42天,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晚育加6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个加15天、陪护假7天,哺乳假为产假后6个月、二胎是3个月,婴儿不满一周岁的每天两次各30分钟哺乳时间,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未参保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一般有98天,晚婚晚育者可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于2012年4月18日起予以公布并实施,

其中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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