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未婚同居_未婚应不应该同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45:43 人阅读
导读:未婚同居是未婚男女的自由,只要双方自愿,只要不触犯法律。但是结过婚的人,再同别的异性同居,那就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有可能触犯到法律。只要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就不是...

未婚同居是未婚男女的自由,只要双方自愿,只要不触犯法律。但是结过婚的人,再同别的异性同居,那就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有可能触犯到法律。

只要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就不是合法夫妻

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这是成年男女应该具备的常识。

建国初期,1950年我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量的同居存在,不去婚姻登记,只是办几桌酒席,对众人宣布结婚了,我国民政部在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条例公布实行之日起,符合婚姻登记要件的事实婿姻,予以承认,要求补办结婚证。

自1994年2月条例公布实行以来,虽然办了酒席,生了孩子,只要未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的,不承认事实婚姻,属同居关系。如1994年2月或更早时间生的孩子,已25岁或更大年令,也不承认是婚生子女。

有结婚证的夫妻双方,受婚姻法各项规定的法律保护。离婚依照婚姻法处理。保护合法的财产关系。

没登记,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夫妻关系。虽不象以前视为非法,但不提倡,不受婚姻法保护。"离婚"不受婚姻法处理,是解除同居关系。

首先,得看双方的身份背景,如果女方是未成年,不满14岁,无论是否自愿都是非法的。

第二,军婚。这个很严重,明知道对方是军人家属,还与其同居的,严重违法,需要付刑事责任的。

另外,其他的只要是双方自愿,不违背道德伦理,应该不违法了。

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现在应该不涉及违法了,但是如果双方离婚,肯定是过错一方,分不到什么财产的。

谢谢邀答;不应该,未婚同居属非法同居,同居期间产生的诸多问题,如家庭纠纷,社会交往经济使用即非婚子女等等。同时有违伦理道德!中华民族共和國自以文明著称,不能任其苟合之事辱名。再说:男女双方应同时保持一份真节,为自己婚姻送一份淳洁的贺礼!

未婚同居不一定是分手,但是未婚同居你需要承担风险。

第一个风险是同居后感情可能会不如从前。

距离产生美,一旦同居了,近距离的接触对方,之前的完美形象可能会受损。

因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有些缺点很可能会被放大,这个时候你在他心里的认可度会发生改变。

第二个风险是同居后因为金钱的支配可能会发生争执。

同居的两个人,房租是共同的,伙食支出,日用品支出都变成双方的了。如果协商好,问题不大。如果没有协商,长期由一人支付,对方就可能会产生不满,从而引发争吵。

第三个风险是同居后对方提出分手或出轨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

同居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同居期间,对方出轨分手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你也要同时承担这样的后果。

当然除了这些风险以外,同居也有好处。

比如你能更清楚的看清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习惯以及与自己是否三观相同。

这样也可以减少婚后不合而造成离婚。


如果是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并且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又没领结婚证的话就是非法同居了,但非法同居只是一种同居关系,虽然不收到法律的保护,但也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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