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律师费由谁承担_打官司律师费用谁承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07:12 人阅读
导读:我们要明白一个观点,你的诉讼请求涉及了哪些,法院就审理哪些。没有涉及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审理。打个比方,你起诉张三欠款。民警要求张三偿还本金多少钱,没有要求偿还...

我们要明白一个观点,你的诉讼请求涉及了哪些,法院就审理哪些。没有涉及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审理。

打个比方,你起诉张三欠款。民警要求张三偿还本金多少钱,没有要求偿还利息。即便你的借条上约定了利息,法院也只会支持你本金部分,绝对不会就利息部分再判决!

如果你的问题提的是这样,打官司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律师费应该由对方来承担,会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这样问就能给出答案。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包含以下几种:

①你和对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只要该约定满足民法总则规定的: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善良风俗条件,这种约定就属于有效的法律行为。

②知识产权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有些地方支持,有些不支持);不正当竞争案件;担保权纠纷案件;专利纠纷及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著作权民事纠纷;行使合同撤销权相关案件。

以上就是你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对方承担你这边律师费的所有规定。

律师事务所,没有工资保障,律师收入,靠代理案件获取收益。

律师事务所,是中介机构,依法享有收费服务的权利。收费标准,一般以省为单位。省司法厅,省物价部门,会根据省内平均收入支出水平,提供收费参考标准。

你聘请律师,交费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律师的收入来源,就是为客户服务依法收费。

就如你出门乘出租车,得付乘车费一个样。有服务就有付出。就如你商店消费,购物是要付费的。

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诉讼,是常识,众所周知,家喻户晓。

律师,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的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律师的劳动,当然要有报酬。

当然,公益律师,就是政府发工资的公职人员,他们有生活保障,享受公务员待遇,他们代理特殊案件,是不收费的。

法律援助中心的执业律师,受司法部门委托代理,也不收费。

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人,是有条件的,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受到法律援助。

打官司请律师,已经成为共识,聘请律师,需要签合同,办理授权。你不按规定交律师费,那么你就得不到律师的服务。

公平交易,双方自愿。付费聘请律师为自己排忧解难,几乎是不用担心的事情。

当你是久经沙场的律师时,聘请你的人会主动上门求教,你办事的能力,技巧,运用法律的准确性,理解案情的周密性,反映问题的逻辑性,法庭辩论的针对性。这些能力,是一个有执业资格律师的标配。

打官司,让当事人付律师费,你事前告诉他就是了,有些人,一生中第一次打官司,他不知道法律知识,不知道如何代理如何收费。把规定告诉他,把标准告诉他。他乐意聘请你,你们就成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代理关系,反之,各人忙各人的事去吧。

实践中,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纠纷、一般侵权纠纷案件、债权人撤销权、担保纠纷案件、存在非诚信诉讼行为等案件,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关于律师费的约定,否则法院基本不支持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更合理,更科学,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对于委托人来说,打官司维权没有选择委托律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觉得律师费用高,而确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聘请律师,敢维权愿维权,再也不用纠结于律师费。

对于法院来说,很多法官并不愿意跟当事人直接沟通。其中主要原因便是当事人不懂法,甚至演变成不讲理。而律师的介入及参与,将是在法律人与法律人之间的沟通,不管是对案件的审理,还是事情的解决,都是有利的结局。

从败诉方来看,官司的产生,更多的是因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而律师费作为维权的成本费用由其承担也是合情合理。且通过律师费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自身义务,促进社会诚信。

债务发生纠纷时。对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对律师费,则要分以下情形予以介绍;(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列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的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司法鉴定费和起诉费归哪一方的问题,原则上起诉费(诉讼费)归败诉方,鉴定费要看法院对您的案情定性才做规定,当然还要看被告的意见,中国的法律都有人性化的一面。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律师费一般都是由败诉方承担吗?还真不是!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承担

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进行仲裁或者诉讼聘请律师的话,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代理协议》,费用当然由委托人承担了。

那么这份律师费能否由败诉方承担呢?那就要看具体案件的情形了。

根据法律归档和司法解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专利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5、担保权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6、不正当竞争案件。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7、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8、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9、仲裁案件。这里的仲裁是指国际仲裁,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规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情形

现在好多当事人在合同中会约定,如果一方违约的话,要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费等。

法院仍要审查律师费是否合理

就算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法院仍要审查胜诉方的律师费是否合理。

毕竟现在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已经放开了,那么案件收费是否标准、合理,是否已经支付等法院都要审查。

法眼扫描代理的一个案件,索要律师费的时候,就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代理协议》、当事人支付律师费的转款凭证、律所的发票、律协的收费指导意见等。

总之,在我国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例还是非常少的,但这是一个大的方向,要让违约方付出代价。

首先说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律师界一直呼吁要求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律师费转付制度。之所以这种制度没有普遍确立是很多人认为打官司请律师不是必须的;并且我国的律师收费标准差距比较大,法院也不好确定。但说到底这是对律师工作的漠视,试想如果我不得已打官司,为了胜诉我请律师,你败了就应当支付我花都的律师代理费,所以胜诉方要求败诉方承担自己的律师代理费具有合理性。

其次,最早,在知识产权侵权上,有让侵权人承担被侵权人律师代理费的规定,范围相对较窄,后来扩大到虚假诉讼等方面,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律师费转付制度必将更大范围的适用,这是法治中国的标志之一。




谢邀,打官司律师费是先由你自己垫付,当通过法律程序完毕之后,由法院宣判败诉过错方赔偿及承担申诉费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需更进一步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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