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_拿了结婚证后又离婚,彩礼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3:59:49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及信任!一、对于彩礼问题彩礼问题,现在染上了虚荣与攀比,有时真的让男方苦不堪言,有个段子是结个婚,返到开放前,说明彩礼真的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大山了,而且...

谢谢邀请及信任!

一、对于彩礼问题

彩礼问题,现在染上了虚荣与攀比,有时真的让男方苦不堪言,有个段子是结个婚,返到开放前,说明彩礼真的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大山了,而且国家也出台过相应的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原本彩礼的本质是为了给新婚的小夫妻俩垫定一个基本的物质基础,可是现在就有点变味了,时常见到天价彩礼见诸报端,甚至因为彩礼问题,还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真的是人间悲剧。

曾经听说过,有一个女的,就是钻法律的空子,不断和男青年结婚,然后离婚,专门欺骗彩礼的,形成了一个套路,实在是让人愤恨不已!

二、彩礼在哪些情况下返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这个法条可以看出,第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第二个条件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同居过,第三个条件是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同时有证据证明因为给付彩礼,生活陷入了困难,有了以上3个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同时,考虑到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的婚姻也是存在的,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解答》第7条:男女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否返还?男女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彩礼应否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

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即使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原则上彩礼也不予返还,但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或存在包办、买卖婚姻收受彩礼、以结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等特殊情形除外。

所以,一旦双方领取结婚证,彩礼返还就相应的难度就比较大了。

三、彩礼返还的数额

很多的男方非常关注彩礼能返还多少,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都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所以,在分手时,要积极搜集对方的过错证据,以争取法官判决返还的数额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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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你们复婚吧。因为你们的离婚並不是俩人感情的破裂。而是因为住房问题,其实公婆住一起的好处是可以给你们在生活上给予照顾,有了小孩可以帮你们带领,俗话说:“家有一老赛过一宝。”有老人的家庭真的是很好的。

当然新婚的小夫妻生活比较浪漫,怕公婆住在一起不方便,不自由。这也是大部分新媳妇不愿和老人同住的原因之一。同时媳妇也怕老人唠叨和干涉他们的私生活。所以作为长辈也应体谅小辈,能不住一起尽量分开住,这样对大家也自由自在。所以我认为你们双方隨便哪一方让让步,不就可以不离婚了吗。我为你们离婚离得可惜。还是复婚吧。


谢谢悟空邀请!

根据楼主的描述,你们已经领取结婚证,没有办婚宴,婚宴与离婚没有关系,只要符合新《婚姻法》有关规定就可以离婚。

您写的问题没有说明情况,谁要求离婚?是你们领取结婚证后,男方出轨还是女方对婚姻不忠?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前就发现这些情况,原则上你们视婚姻当儿戏,应当各自返还彩礼。

现在根据新《婚姻法》有关规定作一解释。

新《婚姻法》第一条:离婚必须要双方提供证明,即《结婚证》。

如果确实要求离婚,必须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原发证机关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科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新《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得是自愿,没有任何一方的强迫或者逼迫关系,如果有这种行为,不但婚离不了,还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根据第二条解释,如果一方婚内出轨或者有第三者纠缠,以婚姻骗取彩礼,现在新婚姻法对女方要求很严格,不但要退还全部彩礼,还要赔偿男方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第五条:如果夫妻两人分居两年以上,但前起是双方没有了感情,才能提出离婚!

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与农村习俗办酒席没有任何关系,可以同睡一张床,如果为彩礼或者其他原因拒绝同睡一张床,都不是离婚的理由。

新《婚姻法》第六、第七条:财产问题,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双方的收入情况、存款金额等等。

根据此规定,对男方婚前给予的贵重物品,如:金银手饰、汽车、股票、理财基金等都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作分配,如果是男方愿意赠送除外。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产后哺乳期一年内同样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然女方要求离婚除外,小孩三周岁前,根据有利原则,由女方负责抚养,男人有探视权,并商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房产问题,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购买的房产,按照《婚姻法》的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非共同财产。

根据第八条规定,房产除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提供购房发票》或房产证的名字为有效证据。如婚前协迫加上女方名字的房产,均无效。

男方说离婚彩礼就打水漂了,女方不会退礼金给男方,

结婚两年,并且一直生活在一起,说明已经领了结婚证了,离婚的话,彩礼是不用退的。

这些年闪婚闪离增多,因为彩礼退与不退,引起的纠纷也在增多。法律有明确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退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前面两条你都不符合,最后一条,我认为,结婚已长达两年,即便是借钱给的彩礼,是要数额不是畸高,只要不是造成给付人特别困难,都不应该返还。

世俗的观念里,女人在婚姻市场上是不断贬值的。头婚和二婚的女人,要彩礼能一样理直气壮吗?如果说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都可以退回,那么,男人是不是就可以拿这个彩礼钱永远循环使用,娶一个,不合适,扔了,彩礼要回来,再娶下一个?

这样的好生意,如果可以做,对女人公平吗?女人因为婚姻而损耗而贬值的部分,就活该了?

所以退彩礼的条件,不应当过于宽松。

声明一下,我本人对彩礼是无感的,也没收过彩礼,因为我不是女人,我是女汉子。

这男子纯粹就是废物,没长脑子,渣男一个!

你们相处了半年多,都没话说,没意见。现在证都领了,才嫌弃女方不漂亮。你父母当初干啥,是啥样人没看见吗!?……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过家家。想过就过,不想过就散。真是的!太过分了!

既然是男方中途变卦,是男方不成,那毫无疑问,礼金分文不退。那算是对男方渣男的一种惩罚,活该!

返还彩礼的金额如何确定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南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就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应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男女双方受婚姻及家庭约束也越大。双方如果结婚的时间较长,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应酌情较低,反之,则应多于返还; 3、有无生育子女。一般来说,如果生育子女,则减少返还;没有生育子女,则增加返还; 4、财产使用情况。这里着重说明财产使用情况。就笔者审判实践而言,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为辩解理由而拒绝返还。此种辩解意见也不无道理,如男女双方确实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礼费用,则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但司法实践中,持有彩礼的一方举证能力的要求太高,一般无法举证用于家庭支出。在这点上是否应减低彩礼持有人的举证责任是另外值得探讨的问题; 5、双方经济状况及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经济稍微困难的一方应得到适当照顾,经济较为优越一方应酌情让步。

不是自己劳动所得,你自己觉得呢?

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呀。

男人结婚给彩礼钱,这也是现在社会风气不太正常了。彩礼越要越多。

自古男婚女嫁很正常的事。男方家给彩礼是象征性的礼节。也是吃饭穿衣看家档。女儿出嫁娘家培送也是看家档。谁家也不会出现讹要彩礼的情况。

这几年结婚要的彩礼越来越多。有点跑偏了。

离婚男方要你退化彩礼钱很有可能。

你们二位结婚是情投意合结婚。

为什么要离婚呢?

婚姻是神圣的事情,不能当做儿戏呀!

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两个人需要沟通。

我觉得生活中夫妻有矛盾误会很正常。

夫妻生活吵架拌嘴也会有。

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离婚是伤害。

不要考虑离婚退彩礼了!

两个人好好沟通一下,好好过日子吧!

结婚后的生活是最现实的,没有了恋爱时候的甜甜蜜蜜。结婚后两个人不用伪装了,生活中就会暴露出每个人的缺点很不足。

多找对方的优点,忽略地方的缺点。两个人慢慢的磨合就会好了。

千万不能走离婚这条路。

这条有坎坷和荆棘。

聪明人不会放弃自己的婚姻。

自己的婚姻在生活中努力经营会越来越好!

我说的话有没有道理你仔细想想吧!

离婚后可能你会后悔。

我是春韵刘姥姥,你有困惑我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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