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人身事故等级的划分:(1)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50人及以上者(2)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3)一般人身事故: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安全文化网)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一章“总 则”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