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索赔不合理怎么办_车祸遇到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应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1:27:43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漫天要价的情形比较普遍,尤其是肇事者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受害方以“谅解书”作为筹码拔高价码的情况更是常见。记得一次我陪我一个在保...

感谢邀请!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漫天要价的情形比较普遍,尤其是肇事者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受害方以“谅解书”作为筹码拔高价码的情况更是常见。

记得一次我陪我一个在保险公司做查勘员的朋友去医院查看伤者,伤者家属一见保险公司有人来了,就开始滔滔不绝地大吐苦水,说伤者因为车祸工作被耽误了,伤情严重需要住很久的院,需要有人照顾他,医生说要加强营养……最后才说出主题:你们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太低了,我们认为应该再赔多点。

后来,我问我朋友,一般遇上这种情况你们怎么处理?他说做我们这行时间长了,伤情是真严重还是假严重我们一目了然,刚才那个伤者并无大碍,他们实在不出院我们就办理强制出院。要是对我们的赔偿数额不满意,那就建议他们走法律途径,法庭是公正的,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如果是车主,遇上不合理的赔偿请求,我建议如果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就让对方走司法途径吧,如果已经构成犯罪了,为了那一纸“刑事谅解书”还是尽量满足他的要求吧。

  如果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的赔偿不合理,但已经赔偿的,这在法律上属于双方协商的结果,并不违法,当事人一般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多赔的钱。  但是,如果是对方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在达成协议并支付赔偿款的,则当事人可以在达成协议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并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如果是在得到车主同意情况下发生的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如果未经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同意,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罚款2000元以下,并可处拘留15天;对于造成事故的,由无证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人没有能力进行事故善后赔偿的,由存在保管不善过错的车主或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车主和管理单位可以另行向无证驾驶人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刚开始保持友好的态度,毕竟如果你是过错方,态度很重要,一言不合,你的态度恶略,分分钟他掏出手机让你上热搜,你就火了,刚开始协商赔偿不满意,我们也应该拿出友善的态度,最后实在不行就报保险让保险协商,让交警协商。解决事情的方法千千万万,别在一颗树上吊死。

像这种事情,如果你觉得理赔不满意,你完全可以跟他进行协商,要求再次可以赔偿,如果对方不服,可以直接申诉到了交警大队。

具体要看你在借车的过程中是否有过错的,比如对方没有驾驶证等情形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是不需要担责的,同时,赔偿款协商不成的话,完全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判决合理的赔偿款的

对方态度恶劣,保险公司判赔不合理,虽然你的叙述言简意赅,但是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对方是有全险的。

首先,我们在成为交通事故受害方时,都希望对方能够态度诚恳,积极赔偿,希望对方的赔偿数额能够达到我们的心理预期,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对方有保险的情况下,他的态度好与坏无关事故处理结果,人家买保险的初衷,就是为了发生事故时可以转嫁风险,免得撞了人要对其家属低声下气,摇尾乞怜。还有,对方肯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实刑,只有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书才可以判缓或者免除刑罚),那么他态度恶劣与否是他的自由,你也无需太过计较。

其次,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赔偿,是有一套专门的评估机制的,被保险人保了什么险种,医院对伤者的医疗鉴定等等好多结果都关乎对你的赔偿数额。保险又不是慈善机构,怎么会按照受害方的要求全盘满足,那要是经常碰到狮子大开口的受害者家属,保险公司岂不被讹到破产?

因为你对事故描述不是很详细,比如受害程度,还有你方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还有你对赔偿数额的心理预期等等都没有说明,只说了保险公司判赔不合理,那么谁又知道怎么赔你你才会认为合理呢?

既然你认为判赔不合理,上有人民法院,下有保监会,这些都是可以为你伸张正义的地方,你大可以去诉讼和讲道理啊!

还是俺来普下法做点贡献吧。。。

首先来说下法律规定,你这情况,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给你的(他们赔完后,可以找肇事者追偿),只是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可以拒绝赔付的。

若保险公司拒绝任何赔付,则按如下程序进行就可以咯。

第一步:事故认定书出了之后,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是你说的情况对方应该被拘留了,他们家属来协商赔偿也可以。第二步:协商不成,找交警复印对方车辆保险单,行车证等,确定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第三步:向法院起诉,1.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申请保全对方车辆。最终法院判决。

注意:如果交强险够赔付你的损失,就不用查封车辆,保险公司就够给你赔了。如果交强险不够赔你的损失,责需查封车辆,交强险不够赔的部分,肇事者不赔的话,可以拍卖车辆。如果卖车都还不够赔,就去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