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能探视吗_行政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8:05:54 人阅读
导读:衣服、被褥,一般由嫌疑人自备。因此,可以送些衣物和日用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

衣服、被褥,一般由嫌疑人自备。因此,可以送些衣物和日用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见被拘留人吗?

所谓拘留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何谓紧急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例如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如下几种:(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那么,作为被拘留人的家属,在无法会见被拘留人时,又能做些什么呢?如果家属想及时了解亲人涉嫌罪名的具体情况以及被拘留人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委托律师不仅可以了解被拘留人的现时情况,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有效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串供或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期间除律师和办案人员外不允许和任何人见面。

行政拘留探视一次看相关规定。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5、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 6、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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